贈與合同(自然人)-簡版

短语录 7 0

贈與合同(自然人)-簡版(精選3篇)

贈與合同(自然人)-簡版 篇1

贈與合同(自然人)

甲方:                       (贈與方)

乙方:                       (受贈方)

雙方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就贈與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將              贈與乙方

(贈與物的名稱、數量、質量)

2.甲方將於              (時間)在                  (地點)將贈與物交付給乙方

3.甲方承擔              的責任義務

4.甲方享有              權利

(明確甲方的撤銷權及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5.乙方應於                 (時間)之前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生效力。

6.其它

甲方:                     

簽字:                     

蓋章:                     

住址:                     

電話:                     

乙方:                      

簽字:                     

蓋章:                     

住址:                     

電話:                     

年    月    日

贈與合同(自然人)-簡版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實守信、等價有償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本人所屬的座落於工業園區的房屋出租給乙方。

房屋建築面積:154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

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出租的合法性,並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元/月(大寫元/月),先付後用。

甲方收取乙方租賃保證金人民幣元(大寫元),租賃期滿,乙方無違約、欠費,則甲方應全額無息返還該保證金。

三、該房屋租賃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賃期滿若甲方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按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壹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如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乙方應如期將房屋歸還甲方並付清相關費用。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對室內設施進行清點,如有短缺,則可據實自行向乙方索賠。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每月支付一次租金,並提前天支付下期房屋租金,第一次租金及租賃保證金在簽訂本合同時即時支付。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當日將房屋的卡、證、鑰匙等交給乙方,以保證乙方正常使用。

五、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僅作居住使用。

乙方在租賃使用期內發生的水、電、氣、電話、有線、物業、停車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按時交納至相關收費部門。簽訂時:水錶,氣,電錶。

六、甲方保證該房屋建築結構無質量問題,屋內設施均能正常使用。

房屋結構設施的正常維修有甲方負責。

甲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否則視為違約。

七、乙方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租賃保證金及其他費用。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不得損壞內部設施或從事違法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租賃期內如乙方使用不當而損壞房屋及其設施的,則乙方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由此發生人身傷亡,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合同第七條,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房屋,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則甲方有權不予返還保證金,損失超過保證金或乙方已付租金及租賃保證金總額的,乙方應據實賠付甲方。

2、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租金按實際租期結算,甲方退回剩餘租金及保證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3、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違約應按一個月租金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租金、租賃保證金應按實際結算。

4、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則應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則由雙方各自承擔,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的房屋,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造成損失,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租金、保證金按實結算。

九、乙方租用的物品有:洗衣機、冰箱、彩電、熱水器、床、微波爐、電話、飲水機、沙發、衣櫥、餐桌、椅子、煤氣灶;其他。

十、甲乙雙方在此證明,雙方對本合同條款以理解並表示認可並願意共同遵守及履行。

本協議一經甲乙雙方簽署後即產生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雙方協商並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年月日

贈與合同(自然人)-簡版 篇3

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出借人:

住所:

身份證號:

借款人:

住所: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         (大寫:                    )元。如大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及用途

2.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借款借據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合同項下借款指定用於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挪作他用。

第三條 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3.1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起息日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發放之日。

3.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

2.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還款日為每月         日。

3.3借款人應當將借款本金和利息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銀行賬戶,賬戶信息如下:

開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 借款的發放

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發放條件並辦妥相應借款及擔保手續後,出借人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借款人以下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五條 借款人債務範圍及清償順序

5.1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債務系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5.2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如借款人與出借人之間存在數筆到期債務,且借款人的還款不足以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的,對於借款人給付的款項到底清償的是哪筆債務也即清償債務的順序,由出借人確定。

第六條 借款人的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6.2借款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借款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出借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6.4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借款人不涉及任何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或對其簽訂本合同產生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其他爭議,不存在其他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項下債務承擔的情況。

第七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7.1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有權行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要求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7.2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借款人應給予配合併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7.3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出借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7.4對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及個人(包括但不限於用人單位、政府部門、聯繫人、上下遊客戶、親屬、保證人、居委會、村委會、媒體、徵信機構等)予以通報,通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簡訊、微信、電話、張貼公告等方式,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借款人主張權利。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8.1借款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或將借款用於從事非法、違規交易,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出借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人應配合併接受出借人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8.2借款人在未還清出借人貸款本息之前,如借款人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借款(含民間借貸)、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抵押、質押、保證擔保,應取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8.3借款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等。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認可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文件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需變更或解除,需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單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否則違約方需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