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個人借款合同(通用3篇)
小額貸款個人借款合同篇1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方式: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方式:
乙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甲方申請借款,甲方已經審查批准,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發放給乙方。
第二條?借款的利息為_______。
第三條?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甲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乙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乙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
第五條?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
第六條?保證
(一)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四)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七條?罰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經甲方批准,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並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並就合同解除後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五)在規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後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牴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小額貸款個人借款合同 篇2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保證人):
甲、乙、丙三方為攜手合作,共同發展,明確責任,就本次借款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貸款人(甲方)、借款人(乙方)和擔保人(丙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借款用途、金額、期限、利率、利息交付的約定
1、借款用途:
2、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3、借款期限:
即:自年日
4、借款利率:月利率 5、利息交付:自借款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即合同期內利息人民幣元整,於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以利息保證金方式支付給甲方。借款方如果未按期歸還借款,逾期部分按借款利率4倍收取違約金,直至還清為止。
二、款項劃撥
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合同之同時乙方交付利息保證金後,由甲方轉入乙方指定賬戶,或按乙方要求提取現金。
三、還款方式
1、一次性到期還款。
2、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乙方如需提前還款(或部分提前還款),需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乙方提前還款距合同到期不足5天按原借款合同支付利息不另行計算利息,提前還款距合同到期5天以上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利息,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補償金,補償金金額按以下方式計算:補償金額=應退利息額20%。
四、抵(質)押、擔保方式
五、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二年止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發放借款,有權要求甲方對乙方一共的財務資料以及生產經營方面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有權機關另有要求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乙方有義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清償借款本息,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費用,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財務資料、報表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乙方如發生名稱、法人代表、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金等工商登記事項變更的,應於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變更後的相關資料;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幾款,不得擠占、挪用或從事非法違規交易。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借款額的全額或相應額度的抵押((抵押合同))另行簽訂),或提供擔保公司的全額擔保(應有擔保公司擔保函為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及乙方為實現款權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證費、律師費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提供情況和資料。
4、丙方作為第三方擔保,在乙方不能提供等額抵押物時,除提供等額或超額抵(質)押物,同時對該合同項下借款負無限連帶責任。擔保範圍包括主債務權及其利息、實現擔保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評估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5、根據本合同的需要及各方聯繫便利,各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有效的聯繫方式。任何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外方,否則,有未通知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相應責任。
七、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貸款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地址: 電話:
乙方(借款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地址: 電話:
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地址: 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小額貸款個人借款合同 篇3
保證人(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債權人(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編:
乙方與債務人(以下均稱債務人)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甲方經認真閱讀並表示充分理解,為確保該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擔保的主債權的金額
甲方保證擔保的主債權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保證期間
2.1本合同保證期間為年,自主債權的清償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起算。
2.2如主債權為分期清償,則保證期間自最後一期債務清償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起算。
第三條保證擔保範圍
3.1保證擔保範圍為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以及為實現主債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3.2乙方依本合同行使擔保債權所得的價款,有權根據需要選擇不同順序對以下各項進行清償:
(1)支付行使抵押權等擔保物權所產生的公證、評估、鑑定、拍賣等全部費用;
(2)支付乙方為實現債權和擔保物權所發生的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3)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利息;
(4)清償債務人所欠乙方的主債權、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四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範圍內債務時,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債務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第五條保證人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處理
5.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的經營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變更,如實行承包、租賃經營、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託管(接管)、對外投資、合作、與外商合資合作、重組、轉贈、企業轉(改)制或計劃上市等行為;
(2)甲方減少註冊資本、或以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主要資產或者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進行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等承擔重大負債的活動;
(3)甲方的經營狀況和/或財務狀況惡化、或借貸高利貸尚未清償、或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甲方或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仲裁、刑事及其他法律糾紛;
(5)甲方被宣告破產、停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暫扣或吊銷許可證、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情形(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採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等情形);
(6)甲方的法人名稱、住所地、通訊地址、經營範圍、股東結構、聯繫電話、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甲方為自然人的,還包括甲方發生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財產等發生的變化);
(7)甲方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8)甲方重大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原因損毀、滅失;
(9)甲方與他人簽署有損乙方權益的合同或協議,或簽署對甲方經營和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合同或協議;
(10)甲方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甲方在任何金融機構的債務到期(含宣告提前到期)而未清償或未及時清償;
(12)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約定;
(13)甲方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或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或批准設立的信用資料庫中出現不良信用記錄;
(14)甲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清償債務能力或可能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
5.2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第(9)項、第(10)項的情形應提前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其他情形應在事後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
5.3甲方發生前款第(1)項的情形,應由資產受益人或繼承人繼續履行合同。
發生第(6)項中變更法人名稱的情形,應由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合同。
5.4若甲方違反第六條第一款的約定,或發生前款第(2)項、第(3)項、第(4)項、第(5)項、第(7)項、第(8)項、第(9)項、第(11)項、第(12)項、第(13)項、第(14)項的任一情形,或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任何形式的擔保的,則將被視為本擔保出現風險。
如果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宣布債務人的債務提前到期的,則甲方同意提前開始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5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予以全額賠償。
第六條債權人的權利與義務
6.1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甲方應及時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甲方為自然人的,乙方還有權調查了解包括甲方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
6.2對債務人的債務到期(含提前到期)無款支付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有權將該未履行部分債務轉入債務人的逾期貸款戶,並按照有關規定計收違約金,甲方仍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3若被擔保的債權還存在物的擔保的,無論該擔保物是否為債務人本人所提供,甲方的保證責任和擔保範圍均不受影響和變化。
乙方有權選擇合適自己的債權實現方式(包括放棄擔保債權),甲方承諾仍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就全部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6.4乙方對甲方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應當保密(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披露、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匯報及內部通報的除外)。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7.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變更時,須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7.2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賬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後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鑑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財產保全、執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擔保範圍和保證期限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3儘管有上述約定,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及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於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八條合同的成立及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需簽署肆份或肆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壹份,乙方貳份,公證機關(若有)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9.1凡當事人之間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其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中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9.2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條其他約定
10.1本保證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而存在,主合同是否有效均不影響本保證合同的有效性,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後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甲方同意承擔連帶責任。
10.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10.3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為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包括雙方往來文件、司法或仲裁文書)只要發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應當在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如甲方提供送達地址不準確或未及時提供變更後的地址,導致相關文書無法送達或及時送達的,甲方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
10.4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製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務過程中發生的單據、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係的確定證據。
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憑證由乙方單方製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10.5更多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聲明事項
11.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範圍、授權權限,並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11.2甲方具備擔當保證人的合法資格,並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不因甲方受到的任何指令、甲方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11.3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含附件)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於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
甲方提供該保證時,已經經過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其公司章程對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本合同項下擔保未超過規定的限額。
代表甲方簽署本合同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的簽字經過合法、有效的公司授權;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對保證人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
11.4甲方已閱讀本合同及主合同的所有條款。
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及主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
甲方對本合同及主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了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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