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勞務合同(通用3篇)
月嫂勞務合同篇1
甲方(雇用者):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甲方雇用乙方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姓名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參照甲方預產期,在乙方接到甲方住院待產電話通知後,從乙方派遣月嫂進入醫院陪護之日起連續服務_______天。
2.服務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服務費共計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幣。其中,定金支付的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月嫂能及時到崗為甲方服務時,服務費用的餘款在月嫂正式上崗之日支付給乙方;若乙方月嫂未能及時到崗為甲方提供服務,乙方需立即無償為甲方安排備用月嫂(月嫂備用名單: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接手工作,餘款在備用月嫂工作3日並得到甲方認可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3.乙方月嫂服務內容:
(1)服務對象:產婦
A、產婦的生活護理,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清潔產婦衣物、被褥;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煮沐浴藥水幫產婦擦身,觀察惡露;
B、產婦的乳房護理,幫助產婦通乳,解決乳房脹痛等問題,教會產婦如何清潔乳房和雙手後擠奶或進行乳房按摩,教會產婦正確的哺餵姿勢,支持並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C、製作產婦的營養餐和催乳湯水,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D、為產婦綁繃帶,教會產婦做產後恢復操;需要時為產婦做保健按摩,促進子宮復原、惡露排出並幫助產婦體型的復原;
E、與產婦交流主動交流,打破產婦對獨立育兒的焦慮狀態和封閉型生活的抗拒心理,及時安撫產婦,避免產後抑鬱症的出現;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G.滿足孕產婦的其他服務需求。
(2)服務對象:嬰兒
A、照料寶寶的日常起居,包括餵奶、餵水、換尿布、洗澡等;為寶寶每天按摩、撫觸,鍛煉身體,適時幫助寶寶游泳;洗滌並消毒寶寶的奶瓶、衣物、尿布等;
B、健康方面的專業護理,包括臍帶結紮部位的消毒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溫、脈搏,血壓,呼吸,大小便等)觀察記錄,萬一寶寶身體有異常,提醒並協助治療;
C、常見病的觀察和護理,月嫂需判定寶寶是否患有尿布疹、鵝口瘡、新生兒黃疸等,並對某些新生兒疾病有預防措施;
D、寶寶的情感和潛能開發,月嫂需能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指導產婦為寶寶做嬰兒操,鍛煉寶寶的四肢協調能力,給寶寶聽音樂,開發大腦並給予寶寶情感撫慰;
E、給予嬰兒正確的引導,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月嫂勞務合同 篇2
甲方(母嬰護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月嫂):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母嬰護理服務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
甲方和乙方是勞務合同關係,甲方委派乙方為用戶服務。
第二條 服務內容和服務地點
甲方推薦並委派符合上崗條件(體檢合格,經過崗前培訓並取得行業或政府相關部門認可的培訓合格證書)的乙方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地點)為___________(用戶)承擔照料孕、產婦與新生兒及其他______________ 服務。
第三條 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_______天,從_______ 年 月 日_______時起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時止,實際服務時間從乙方到崗之日起算。
2.服務時間每月按30天計,保證服務工作日26天,休息4天(請在□內打√:□每周休息1天 □月底合同結束前休4天),其中遇國家節假期_________日,服務報酬為日工資的三倍,即_________元/天。
第四條 服務報酬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1.乙方的服務報酬為______________ 元/月。凡不足月者按26天/月的日平均服務報酬結算。
2.乙方完成一個月工作期滿之日起5天內到甲方處領取服務報酬並簽字確認。
3.乙方因被用戶投訴、中途退回或乙方自身原因提前要求離崗,乙方的服務報酬根據服務合同約定標準按實際工作天數的80%計發。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為乙方建立個人資料和服務檔案,全面記錄乙方的工作經歷和評價,對乙方有效的身份證、居住證、健康體檢報告複印存檔。
2.向乙方提供用戶的真實詳細地址、姓名等資料,以及用戶母嬰和家庭成員中有無精神病、傳染病和其它重大疾病情況。
3.負責乙方的崗前培訓、教育和後續的管理工作,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訓和監督指導。積極引導乙方按《母嬰護理工作範圍》(附件一)和《嬰兒安全問題及意外防護措施》(附件二)進行操作。
4.建立母嬰護理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定期了解乙方的服務情況,指導督促乙方執行合同的各項約定,並對乙方的不良行為進行批評指正。
5.確保用戶在服務質量上的利益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接受用戶與乙方的投訴並進行核實,協調用戶與乙方的關係,妥善處理投訴和調換要求,協助解決乙方、用戶雙方產生的糾紛。因用戶的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出面協調解決,並先行承擔相關責任。
6.為乙方購買《家政人員意外傷害保險》。
7.乙方未經甲方和用戶的同意擅自離崗,甲方有權不支付服務報酬。
第六條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上崗前應如實填寫本人身份及家庭情況等基本資料,提供有效真實的身份證、健康證和培訓證等資料。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用戶的合法權益,如因工作失誤而造成用戶人身或其他權益受侵害的,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3.善待服務對象,禁止擅自離崗。與用戶發生糾紛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經甲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務。如確需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5天提出,併到甲方處辦理手續後,方能離開用戶家。
4.服從甲方和用戶的管理和指導,尊重用戶的生活習俗,工作認真負責,勤儉節約,經手的錢物帳目清楚。注意個人衛生,禁止佩戴首飾、禁用化妝品。工作時間不得接聽電話、看電視和做私事,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向用戶說明。
5.遵守職業道德,不得在用戶住處從事與服務範圍無關的活動;不得擅自將他人及親友帶入或住宿用戶家中;不得擅自翻動、拿用用戶的物品,不得向用戶索要財物,更不得有偷竊及破壞行為;不得擅自動用高檔電器和貴重物品;不參與用戶家庭內部事務和鄰里糾紛;不泄露和傳播用戶的家庭隱私和個人信息;愛護用戶家庭和財產;不得擅自給嬰兒餵食藥物及有害食物,不得推薦藥品或保健品給嬰兒及產婦;不得違反《母嬰護理工作範圍》及《嬰兒安全問題及意外防護措施》進行操作。
6.請假外出應徵得用戶同意。採取實時照休的休假辦法的要按日平均服務報酬數扣除相應的服務報酬。採取集中補休的休假辦法的可作調休而不扣除相應的服務報酬。請假外出應告知去向,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提前通知用戶。
7.按時得到服務報酬,以及得到正常的休假和休息時間。若用戶占用乙方休假或休息時間,乙方有權要求支付加班服務報酬。
8.有權保護自己人身和名譽不受侵犯,追究因甲方或用戶過錯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並與甲方解除合同。
9.有權拒絕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有權拒絕為第三方服務,有權拒絕在非約定地址服務。
第七條 甲、乙雙方的特別約定
1.乙方離崗時,甲方應主動提醒用戶認真檢查家庭財物有無損壞和丟失。乙方離崗後,不再承擔用戶財物損失責任。
2.乙方私自與用戶續約,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與用戶承擔。
3.乙方與用戶本合同期滿後3個月內不能建立雇用關係,否則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務報酬的,每逾期1天按應付服務報酬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乙方不按甲方的指示為用戶提供服務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包括因此而致使甲方向用戶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果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家庭服務業協會或廣州市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 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未盡事宜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月嫂勞務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鑒於甲方有雇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項目、期限和地點
1.服務項目:
甲方預產期:_____年___月__日。
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每月天、每日小時母嬰護理服務。
2 、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
3 、服務期限:
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續約甲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天向乙方提出,以便乙方做好相關安排。
第二條 服務費用
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為 元(月嫂工資,不含公司管理費)人民幣。
2.乙方服務為預付費服務,甲方預定服務時,向乙方交納 元定金,餘下款項在乙方上崗天內一次性繳清。
3.加班費用
在國家規定節假日,乙方享有雙工待遇,甲方在節假日內須向乙方支付加班費用,按實際工作每天元計算。
第三條 服務內容
1.產婦護理保健
(1)保持室內空氣清新,觀察產婦身體情況(主要是乳房、惡露)。
(2)消毒產婦衣物,在產婦身體不能自理時幫助產婦擦洗身體,以及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指導產婦適當鍛煉,促進身體恢復。
(3)指導並幫助產婦清洗、熱敷、按摩乳房,減輕乳房脹痛,指導產婦正確的哺乳姿勢。產婦出現乳腺堵塞或奶水不足時,幫助按摩,並調整飲食。
(4)合理安排產婦飲食,為產婦製作營養餐。
(5)多與產婦進行語言溝通,交流育嬰心得。
2.新生兒護理
(1)保持室內空氣的清新,料理嬰兒的飲食起居,給嬰兒餵水、餵奶、洗澡、換洗嬰兒尿布和其他衣物,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2)為嬰兒測量體溫,對嬰兒的臍帶進行消毒,做好臀部護理,對尿布、毛巾、奶瓶等嬰兒生活用品進行清洗、消毒、觀察嬰兒黃疸消退情況。
(3)觀察嬰兒大小便情況是否正常,身體有無異常,預防尿布疹、鵝口瘡等常見病,發現異常及時提醒並協助治療。
(4)為提高嬰兒抵抗能力和協調能力,開發潛能,酌情給嬰兒做撫觸、嬰兒操、游泳,並指導產婦掌握這些技能。
3.在嬰幼兒有人照看、嬰幼兒人身安全有保障的情況下,可適當協助家務。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本協議約定的母嬰護理服務。
(2)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並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甲方對乙方健康狀況有異議的,有權要求重新體檢,如檢驗合格,體檢費用由甲方承擔,如體檢不合格,體檢費用由乙方承擔。
(4)如乙方擅離甲方家,甲方有權扣除其離開道返回期間的工資。
2.甲方的義務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不得安排月嫂與異性成人同處一室。
(4)甲方應在月嫂入戶的當天,具體說明與其工作有關的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甲方應妥善保管家中的現金及貴重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和糾紛。
(5)甲方應對月嫂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2.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3)不得擅離甲方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能按質按時提供前文第三條所列服務內容,甲方應於乙方上崗_____天之內提出,並在甲乙雙方協商之後,酌情解決(減免工資,或解除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產婦或新生兒傷害,甲方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七條 合同解除
1.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
(4)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
(5)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
(6)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2.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
(1)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於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3.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願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4.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
1.本合同自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式,各方各執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