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師工作職責(精選3篇)
舞蹈教師工作職責 篇1
一、服從學校領導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出色完成學校交給自己的課堂教學任務和其它任務。
二、教會學員熟練掌握所學舞蹈課程的基本動作、步伐、音樂要領。
三、貫徹學校制定的:教師要「寓教於樂、輕鬆教學」,學員要「開心學習、快樂成長」的教育培訓理念,講究課堂藝術,努力調動學員的學習積極性,不斷提高學員的學習興趣。
四、關心每一位學員的學習狀態和學習情況,對每位學員都給予同樣的關愛。對學習技能低差的學員多加鼓勵,不得歧視學習技能低差的學員。
五、完成各種演出舞蹈節目的`編排任務,並接受其對所編舞蹈節目的指導與審核。
六、通過不斷學習,定期深造,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學水平和教學質量。
七、認真細緻落實學校制定的《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每個學生在校的安全保衛以及學生(放學)時的安全工作。
舞蹈教師工作職責 篇2
一、本教室由音樂老師負責管理。
二、非教學和訓練原因不得隨意進入。
三、進入舞蹈室,應穿軟底鞋或舞蹈鞋,嚴禁穿硬底鞋入內。
四、舞蹈室內嚴禁吸菸,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丟果皮紙屑。
五、舞蹈室內不准打鬧、追逐,運動時應注意他人所處位置,以免造成傷害事故。
六、要愛護室內一切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學校物資管理規定罰款,對蓄意損壞者,除賠償罰款外,應嚴肅處理。
舞蹈教師工作職責 篇3
一、舞蹈室管理人員應保管好教室鑰匙。
二、做好教室使用登記和歸還驗收工作。
三、使用完後,要協助教師將器材設備恢復原狀,並清除垃圾。
四、離開時必須切斷設備電源,關好門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內設施設備損壞、遺失、被盜,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五、要定期對教室進行打掃,保持室內一切設施的清潔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