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辦公產品訂貨合同(精選3篇)
單位辦公產品訂貨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民法典》之規定就貨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甲方計劃20__年月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 萬元 。
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單價等由甲方負責制定。
二、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
三、驗收方法 爛片、是否帶釘
四、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方法
五、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
2、交貨地點:
3、交貨日期:
4、運輸費:
六、經濟責任
乙方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 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退、保換。
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 每逾期十日, 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
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
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 %的罰金。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 %的罰金。
如果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 %的罰金。
5、甲方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 %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果甲方拒絕卸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7、產品價格如需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經雙方同意後方能變更。
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 %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8、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註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並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提出註銷合同一方需向對方充分註銷合同部分總額 %的補償金。
9、如因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 天與甲方協商。
10、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穫,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11、甲、乙任何一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項處理: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訴。
1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14、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
15、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16、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日起至 月30日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辦公產品訂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森態門業 地址: 地址:合肥東方商城 電話: 電話:0551-2109917
本合同經雙方同意,具體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信守履行。
一、產品名稱:免漆套裝木門
二、材質:內心杉木龍骨框,外覆6厘高纖板,表皮PVC免漆材
三、產品數量:1、實心門共計
2、玻璃門共計套;
3、雙開門共計
四、產品價格:單扇超寬套裝木門價格440元/套; 單扇超寬玻璃門價格:460元/套; 雙開超寬門價格:840元/套;
五、產品規格:按甲方提供的顏色、款式加工;
六、製作工期: 天收到預付定金後第二天算起,乙方不得無故拖延時間。
七、結算方式:預付首付訂金元,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點清貨後付清二期貨款元,待安裝結束,甲方驗收後應付清餘款 元,但驗收時間不能超過5天。
八、售後服務:
1、產品一年內因廠里生產原因造成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
2、人為性質,潮濕環境自然災害和不可抗拒的原因等造成的損壞均由甲方負責。
九、以上所有產品不包括五金(鎖、鉸鏈、門吸及玻璃),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免費安裝。
十、本合同事項費用:
總計金額(大寫): ¥: 元 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辦公產品訂貨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簽訂地點
一、 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 %,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劃線裝車為準,其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 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為準;但過期以需方復驗為準;若需方 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 小時內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 元,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 元(XX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通知需方,否則按未發部分貨款總額的1%承付違約金,需方不按時付款,按每日萬分之五承付滯納金。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調不成,向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供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