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農村分房屋協議書(通用3篇)
關於農村分房屋協議書篇1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愛人見證:
乙方長子方代表: 乙方愛人見證:
丙方次子方代表: 丙方愛人見證:
丁方(女兒方)代表:
第一條本協議書中所述的兩套房屋其中一套位於,登記證書號為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乙方,本協議書中稱壹號房;另外一套位於,登記證書號為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本協議書中稱貳號房。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經甲乙丙三方協議,壹號房由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乙方享有,與丙、丁方無關;貳號房待甲方百年歸老年後其所有權、使用權由丙方繼承,與乙、丁方無關。
第三條甲方本著平等、關愛子女的原則進行承諾,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等行為。
第四條經三方協議,為確保丁方將來生活有依靠,丁方有權選擇隨甲、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壹號房及貳號房的權利。
第五條貳號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間,如需修繕、裝修等施工行為,在甲方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如費用過大,甲方徵得丙、丁雙方同意後,由三方共同出資,並不得有議。
第六條貳號房在甲方或甲方愛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甲方同意,對本協議此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七條本協議書籤訂後甲方仍保持有權選擇壹號房或貳號方作為居住房的權利,期間甲方生、老、病、死所產生費用,由乙方及丙方按各自50共同承擔,不得以房屋折舊比例分攤。本協議書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八條本協議訂立後,甲方、丁方有權自主選擇與乙、丙雙方家庭之一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則每年都應抽出一定時間,帶上家人,到甲方或丁方選擇共同生活的一方房屋內陪甲方、丁方居住、探視或傷病照顧之義務,期間產生生活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乙方及丙方當以盡精神贍養父母、共同關心姊妹之義務,雙方酌情相互體諒補給。
第九條本房產協議書所涉及內容為甲方百年歸老後房產分割協議,除房產之外的任何有形無形財產繼承份額則以甲方口頭遺囑或書面遺囑為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肆份,每方各執壹份,自簽名之日起成立,兒媳作為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名;另:為示公證,特邀請叔輩、二人作為本次協議書籤訂旁證。
第十一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經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長子): 乙方愛人見證(長媳):
丙方(次子): 丙方愛人見證(次媳):
丁方(女兒):
叔輩旁證: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時
簽訂地點:
關於農村分房屋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將 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按圖紙所示建築面積計算形式承包給乙方,為了本工程能達到國家規範驗收要求,並能保障工程順利竣工,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政策規定,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土建資料承包合同,共同守信。
一、承包內容
土建施工技術資料(包含:基礎、主體、裝飾、屋面四個分部技術及質保資料的製作與收集和整理)、施工常規檢測工作(工程材料檢測分類表附後)、綠色工地資料、水電安裝報審資料。不包括各專項專業單位分包資料、水電安裝資料、安全資料和施工組織設計及各專項方案的編制、竣工圖繪製、砂漿與混凝土試塊的製作。
二、工程地點及工期
本工程位於 施工總工期為 天,工期自 年 月 日起算,到 年 月 日止。如工程未能如期竣工的,則所延長工期期間的乙方在職工資按 4500 元/月 由甲方支付。
三、單價、付款方式及結算方式
(1)工程建築面積暫計 ㎡計算,此價格不包含稅金及所有在本工程中所使用的辦公用品、常規檢測項目以外的試驗費。
(2)甲方按以下工程節點(以樓號為單位)並在業主支付進度款之日起七天內支付工程款:
(a) 基礎工程完工後支付合同面積的。
(b) 主體按完成工程圖紙面積支付。
(c) 工程竣工後七天之內支付完合同建築面積的100%。
四、甲乙雙方的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債提供專用電腦及列印設備及耗材供現場使用。
(2)負債提供紙張及相關辦公文具。
(3)負責提供乙方駐施工現場人員的住宿。
(4)如工程款未撥款,支付乙方生活費3000 元/月。
(5)所有試塊、鋼筋試件、所需送檢材料製作及送到指定試驗單位,並支付所有試驗費用。
(6)交工時配合乙方交驗資料。
2、乙方責任:
(1)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土建、水電資料的收集和整理。
(2)負責提供質檢站對工程建設過程中資料的檢查。
(3)負責安排一名熟悉資料整理、報驗的人員在現場列印工程所需資料及文件。
五、合同生效、解除及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加蓋印章後生效。
2、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解除。
3、自工程資料交驗合格及所有款項支付完後,合同自動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貳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人:
承包人:
日期:
關於農村分房屋協議書 篇3
南靖縣國土資源局:
鎮在 (座)年辦理房屋土地使用權登記,《集體土地使用證》證號:靖集用 第號,用地面積 平方米,用途為農村宅基地。該套(座)房屋所有權的合法繼承人長子,次子,等人。因子女已成家立戶,各自發展家庭經濟。在村委主持協商下,全家人同意該座房屋由次子 繼承使用。
以上協議不反悔,恐口說無憑,特立字為據。本協議一式 份,村委會及家庭成員各一份。
立據人簽名:
主持協議單位:
鎮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