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精選31篇)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篇1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住址、郵政編碼、電話、身份證號)
鑒於
乙方原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現因__________原因,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共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
(1)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還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經濟補償金的確定標準及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甲方的商業秘密尚未公開,且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保密費的標準及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協助乙方辦理保險關係轉移、黨團關係接續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一切手續。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果之前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則仍應對原協議予以遵守;
(2)乙方不得為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返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三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守約方可要求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四條其他
從簽訂本協議起,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 證件號碼:
乙方:甲乙雙方於20__年10月01日簽定的勞動合同,提前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20__年 10月 31日解除勞動合同,即日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不存在任何爭議。乙方同意並放棄就其他勞動關係問題提起仲裁或訴訟等的權利,彼此不再追究雙方責任。
二、因是甲乙雙方協議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需要向 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乙方同意根據離職前12個月所得工資的平均工資計算,共計:3000 元人民幣。工資結算至20__年10月31日,結清應得所有工資共計:3529元人民幣,合計:6529
元,大寫:陸仟伍佰貳拾玖元整。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同意接受 甲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與方式。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20__年 10月31日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雙方無違反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後 3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 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 七、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八、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對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與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3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住址、郵政編碼、電話、身份證號)
鑒於
乙方原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現因__________原因,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共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
(1)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還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經濟補償金的確定標準及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甲方的商業秘密尚未公開,且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保密費的標準及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
(3)協助乙方辦理保險關係轉移、黨團關係接續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一切手續。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果之前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則仍應對原協議予以遵守;
(2)乙方不得為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返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三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守約方可要求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四條其他
從簽訂本協議起,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
乙方: ________
所屬部門: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________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同意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
二、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辦理有關交接手續。
三、雙方在此確認:均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依法履行了各自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社保、勞動保護等各方面)。
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解除向對方要求其它費用、賠償或補償。
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亦已結清,雙方無其他爭議。
聲明人不再向甲方及公司關聯企業要求任何勞動報酬、賠償或補償,並不得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四、本協議簽訂,雙方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後,乙方仍應履行雙方之間關於競業限制、保密及智慧財產權的約定。
五、如果乙方拒不辦理交接手續,交還公司財務,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權向乙方追繳。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6
____員工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____員工終止勞動合同。該____員工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
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電話: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住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鑒於乙方原為甲方合同制職工,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現因________原因,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共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
(1)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約定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還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來確定,經濟補償金的確定標準及金額如下:。
(2)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甲方的商業秘密尚未公開,且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保密費的標準及金額如下:。
(3)協助乙方辦理保險關係轉移、黨團關係接續等與勞動關係解除相關的一切手續。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如果之前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則仍應對原協議予以遵守;
(2)乙方不得為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3)返還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甲方的所有物品。
第三條、違約責任
本協議中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相應義務的,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守約方可要求對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第四條、其他
從簽訂本協議起,甲乙雙方原勞動合同即行解除。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勞動合同約定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現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8條的規定,以個人原因為由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表示同意;雙方確認勞動關係於 年 月 日提前解除。
二、在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甲方不向乙方提出在雙方的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等權利的要求,同時乙方也放棄向甲方主張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等所有權利;本協議生效後,雙方再無任何糾葛。
三、本協議即雙方簽章好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鑒於甲方落實全國家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精神,不能提供勞動合同約定的駕駛員崗位,雙方就工作崗位變更未達成一致,現由甲方提出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二、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叄萬陸仟玖佰捌拾捌元整(14月×2642元/月=36988元)。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____年____月。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至____年____月。
四、甲方向乙方出具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五、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作出書面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的.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的勞動糾紛,一切關於雙方勞動關係的民事法律責任問題再無爭議。
七、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甲方簽字並蓋章、乙方簽字並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並捺印):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現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於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姓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________年限期的勞動條約,現因勞動條約期滿(大概由於緣故起因),停止(打掃)勞動條約。
根據有關規定,切合(大概不切合)發給經濟補償,發給相稱於本人____月變動勞動條約書一式三份,甲乙兩邊、賦閒職工機構各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1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人民幣 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 元,如存在以上費用甲方同意在發放工資的同時一併支付給乙方;
3、甲、乙雙方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辦理乙方相關離職手續;
4、乙方應當於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的行為;
5、乙方應根據勞動合同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嚴格遵守競業限制內容,否則甲方有權依據乙方簽署的《勞動合同》及《承諾書》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6、除上述約定外,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7、本協議一式貳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簽字或簽章): 聯繫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2
甲方:
證件號碼: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__年_月_日簽定的勞動合同,提前解除甲乙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20__年 _月_日解除勞動合同,即日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不存在任何爭議。乙方同意並放棄就其他勞動關係問題提起仲裁或訴訟等的權利,彼此不再追究雙方責任。
二、因是甲乙雙方協議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需要向 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乙方同意根據離職前12個月所得工資的平均工資計算,共計:3000 元人民幣。工資結算至20__年_月_日,結清應得所有工資共計: 元人民幣,合計: 元,大寫: 元整。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同意接受 甲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與方式。
三、 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20__年 _月_日止。
四、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雙方無違反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五、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後 3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 乙方負責賠償。
六、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人民幣。
七、 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檔案、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逾期不責任自負。
八、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對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經甲方蓋章與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方按以下原因決定終止與________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勞動合同,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乙雙方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就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員工培訓費賠償等事項,按以下第____條達成協議:
1、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向乙方索賠員工培訓費。
四、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乙方須予配合。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4
編號:
被通知人:
所屬部門:
因下列第____項原因,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本單位決定從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終止與您的勞動合同關係:
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
4、單位依法進行裁員;
5、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6、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本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員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無效;
10、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1、勞動合同到期;
12、員工已達退休年齡。
13、其它:
您可領取經濟補償金:____元,其它費用:____元
請您於前述勞動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內到單位人事部門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續,逾期不辦理手續者責任自負。
特此通知!
(公章或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李三,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某某有限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以上就是自己解除勞動合同書的回答望採納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6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於XX年x月x日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XX年x月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xx0000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x0000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x0000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月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註: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7
______:
您於20______年______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目前的工作崗位是。現因下列第______(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為期______年(勞動合同期限)的於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於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______
20___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8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年齡,住址。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根據《勞動法》第條第款第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
20--年-月-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解除:由於甲方請求中止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__合同》,以下簡稱「__合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解除「__合同」,及與該合同有關補充協議和其他構成雙方權利義務文件一併解除。解除時間為:年月日。
2、合同解除效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按約定時間,將甲方支付預付款扣除違約金後返還甲方,「__合同」及與其有關補充協議和其他法律文件不再履行。合同按約定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3、退款安排: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須將甲方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元預付款全部退還給甲方,同時甲方按原「__合同」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並開具人民幣____元收據給乙方。除此之外甲乙雙方沒有發生其他往來款項及貨物、發票等事項,故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相互無其他補償。
4、退款指定賬戶說明: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並達成一致意向,由乙方退回關於「__合同」定金____元匯入甲方賬戶。
退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乙雙方在履行「__合同」過程中知曉另一方商業秘密(商品價格及優惠政策等)而承擔保密責任不因該合同解除而解除,否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損失。
其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乙方提供各種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品種、價格、銷售政策、銷售渠道等)以及甲方在與乙方合作過程總知悉乙方任何商業秘密告知任何第三方。
6、雙方除本協議約定事項外,別無其他權利義務要求和任何糾紛。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日期:__年__月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0
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過程中,針對患病員工的管理是一個經常需要面對的問題。企業能否解除或終止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呢?對於這個問題,需要分三種情況具體分析:
1、患病員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的,企業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二條規定,患病員工在法定醫療期內的,企業不能以其不能勝任崗位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由於患有疾病,員工的身體健康狀況欠佳,身體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偏低,需要進行治療和康復,法律規定的醫療期就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身體健康權,因此,在患病員工的法定醫療期內,企業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2、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在法定醫療期內到期的,企業不能終止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四十四條及四十五條規定,如果患病員工的勞動合同在醫療期內到期的,企業是不能終止勞動合同的,必須順延到員工的法定醫療期滿之日才能終止。
另外,還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假如因勞動合同的順延,導致員工的連續工齡達到十年的,這時候,如果員工想要與企業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也不能終止勞動合同,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需要與員工續簽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患病員工的法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向員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但是,如何認定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呢?在實務中,企業一般會有兩種處理方式:
一是,在患病員工的醫療期滿後,如果該員工的病患仍然未能痊癒,致使其需要繼續治療的,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員工上班,如果員工向公司出具需要繼續治療的病假單、住院證明或診斷書,要求繼續請假治療而無法上班的',有企業據此認為,該員工已無法從事原崗位工作,也就無從談起從事其他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企業據此解除勞動合同。
二是,依據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勞動鑑定委員會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相應的退休退職待遇;被鑑定為五至十級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按照第一種方式處理的,一旦發生糾紛時,企業存在著很大舉證困難。而按上述第二種方式處理,則可以更好的避免勞動爭議和糾紛。但是,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這種情形下解除勞動合同,企業不僅需要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還需要支付醫療補助費。
「醫療補助費」的依據是原勞動部1994年發布實施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該辦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1
甲方:(藥品經營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藥學技術人員)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資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於甲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現因 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係,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企業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備註:
1.本解聘協議書籤訂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由於沒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預的關係,導致司法實踐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勞動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糾紛更是困惑著司法實踐,文章圍繞此方面展開探討。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首先應當對勞動合同法律關係有正確認識。勞動關係本質上是民事主體之間所產生的關係,因此其法律關係應當遵循私法自治原則,出於員工和用人單位地位的懸殊以及社會發展的利益衡量,對勞動關係又更多受公法律調整,所以是《勞動法》是公法與私法相融合而產生的法律,調整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作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僅體現了私法性的內容,也體現了公法的理念。當私法上的原則不能確保實質正義的時候,就要用公法的強制手段進行彌補,從而實現真正的公平和正義。也就是說法院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應當遵循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國家公法干預的統一,這是我們正確審理勞動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確理解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基礎。解除勞動合同爭議主要涉及到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和合同解除後涉及手續等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是法律法規賦予員工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只要構成前述條件,便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因此員工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辭職權的行為,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也談不上違約金的問題。
我們應當注意到下面情況:第一,員工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賠償經濟損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為此規定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人民法院不應當支持。
第二、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就服務期有特別約定,員工違反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但對於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則予以調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應主動調整,應當由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抗辯。
第三、用人單位以提供住房、汽車等特殊待遇為條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因為住房、汽車等返還問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爭議的案件予以受理,具體審理時應當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處理。
二、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未向員工送達或者在送達不能時沒有以公告、布告等形式公之於眾的,該決定對員工不發生約束力,員工請求撤銷該決定,法院應當予以撤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僅應當對解除合同的事由負舉證責任,而且應當對決定告知或者書面告知的負舉證責任。
需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被撤銷後,應當按照員工的原工資標準賠償員工的.損失;如果訴訟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判令一次性支付員工自勞動合同屆滿之日至判決之日的必要生活費。
勞動合同解除後糾紛
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出具爭議。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當查驗解除勞動證明,也就是說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員工被用人單位錄用審核的一個條件。勞動合同解除後,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文,合同關係終止後,合同當事人之間仍然有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所以用人單位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時向員工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證明內容應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時間等內容,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而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的範圍,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及時作出判決,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影響員工就業,員工提出賠償要求的,應當支持。
用人單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證明涉及對當事人人品等評價的,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有侮辱當事人人格等內容,如果用人單位證明的內容侵犯當事人人格權的,當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訴,不屬於勞動爭議。
二、有關手續的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不及時辦理員工檔案轉移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得以雙方沒有結清欠款或員工未支付有關賠償金為由扣置員工檔案或不辦理有關手續,員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如因用人單位的行為直接導致員工無法就業而造成員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競業限制條款的適用問題。
競業限制是指公司的職員(尤其是高級職員)在其任職期間不得兼職於競爭公司或兼營競爭性業務,在其離職後的特定時期和地區內也不得從業於競爭公司或進行競爭性營業活動。競業限制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秘密不會隨著職員的流動流向競爭性的企業,保持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我國競業限制的規定散見於法律法規與部門規章中。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勞動爭議案中涉及商業秘密侵權問題的函》第1條規定,勞動合同中如果明確約定了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內容,由於員工未履行,造成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被侵害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並依據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作出裁決。
但是競業限制條款是一柄雙韌劍。所以我們在審判實踐中應當充分認識此特點。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時,如果當事人之間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解除後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員工不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競業限制條款應當不具有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另有特殊約定並且給員工經濟補償的除外。對競業限制條款的審查也應本著意思自治為主,司法適度干預的原則。當事人對競業限制適用的地區、時間和禁止員工從事行業的範圍約定明顯不合理的,對超出必要程度的競業限制條款,法院可以認定該條款對員工不產生約束力。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字之日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二、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及具體表現,依據勞動關係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本協議簽字之日,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3
:
我們雙方於20xx年7月7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7月7日至20xx年7月6日,雙方協商一至同意解除勞動關係,現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規定。現公司決定於20xx年11月19日提前一個月通知您,公司決定20xx年12月19日起與您解除勞動合同,並根據勞動法規定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800元(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加班費、代通知金、社保費用等)。請你收到通知之日起到與公司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並領取本月應得的工資,20xx年12月19日起與您完全脫離勞動關係。
特此通知
單位(簽名或蓋章)
xx年x月x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了《勞動合同》。現由於乙方的轉業問題,離開本公司,根據《勞動合同》第六條第7項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為止,在本協議生效日一次結清
二、本協議簽定之日起生效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5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於XX年x月x日簽訂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XX年x月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xx0000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x0000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x0000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X年x月x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x年 月 xx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6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單位需要要求員工在書面辭職申請上簽名,並且儘快安排員工工作交接,安排員工的離職時間。並且在員工離職後為員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並保留員工的人事檔案兩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勞動者依據勞動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
即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之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三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辦法如下:
搜集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證據,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7
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範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員工工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______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____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20xx年xx月xx日__簽訂為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20xx年xx月xx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29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避免糾紛和明確各自的責任,甲乙雙方就解除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
二、甲方保證在辦理交接手續時,可將屬乙方個人財產資料,全部移交乙方,不作任何保留。
三、原合同解除後,乙方不得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四、甲方應對以下行為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在原協議解除後,如果乙方宣稱或利用甲方及甲方成員的名義或者相似名義,從事任何業務及任何損害甲方聲譽和利益的行為。
(二)其他,在原協議解除後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五、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原交接手續已經辦理完畢的,自交接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即生效。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簽約地點: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3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由於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於_____年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周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匯報,轉單的簽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戶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為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後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秘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衝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於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係的行為。
4、為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稅後)
5、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後,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後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後將剩餘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為,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元。
10、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 篇3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以下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於20__年5月15日解除,乙方的社會保險繳納至20__年5月。
2、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以下工作交接:_________ 。
3、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本公司規章制度,甲方與乙方一次性結清基於雙方勞動關係存續及解除產生的各項工資、補償、賠償及其他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甲方同意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現金或轉賬)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4、甲乙雙方同意並對此解除協議嚴格保密,並不得向任何其他的人或他方泄露本解除協議的細節;乙方同意並對他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並不得向任何其他的.人或他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方法、客戶、或任何甲方的其他事情。如甲乙雙方有違反此款保密義務行為,可按本協議第3條所列數額支付違約金。
5、甲乙雙方就此勞動關係不再有任何爭議(包括但不限於工資、獎金、提成、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帶薪年假、加班費、勞動合同
簽訂、續簽等所有基於勞動關係建立、存續及解除產生的各種爭議;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訴訟、行政等方式)。
6、本協議一經簽訂,任何一方均不得主張再回到本協議簽署前的狀態。如乙方再就此事提起任何形式的爭議(包括但不限於仲裁、訴訟、投訴、舉報等),乙方應按按照本協議第3條所列款項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甲方承擔因處理此爭議事宜發生的交通費、律師費、滯納金、員工勞務費等相關費用。
7、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公司(蓋章)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