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潢設計委託合同(精選3篇)
室內裝潢設計委託合同 篇1
委託方
委託時間
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msn或qq
電子郵箱
房屋地址
房屋面積
房屋結構
設計定金
總設計費
委託內容
圖紙文件(服務)名稱
單位
數量
測量時間
定案時間
備註
房屋面積按照外牆投影面積計算(包括陽台和窗台)。
房屋面積以現場實際測量數據為準。
合同細則
一、在正式進行設計製作前,甲方應提出設計的基本要求以及補充說明。
二、甲方委託乙方室內設計,甲方須於簽約同時支付設計定金(設計工作完成後抵做設計費)。
三、乙方將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__天完成全套設計圖紙。全套圖紙交付甲方時,甲方應支付設計費餘款。
四、乙方於上述時間範圍內,與甲方溝通協商後,乙方應配合甲方意見做必要之修改。甲方每次審核稿件時間須自接到稿件時起四日以內確定稿件內容;甲方審核稿件時間如逾四日,乙方交稿時間則依甲方所逾時間順延之。
五、在施工圖紙製作階段,如果作業內容有大幅變動或追加稿件製作時,交稿時間得由雙方另行議定,並另行追加製作費用。
六、乙方如未按預訂進度交出上述作品,則甲方有權以每日扣除其設計費百分之一為罰金,並累計直到扣完所有設計費為止。
七、乙方設計製作稿件進行中,因天候、情事變更或不可歸責乙方之事由等因素而終止時,依下列方式計費:
1.草稿階段:按照總設計費之________%計算。
2.正稿階段:按照總設計費之________%計算。
3.完稿階段:按照總設計費之________%計算。
委託方(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設計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室內裝潢設計委託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
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受委託方):
負責人姓名:
身份證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甲方公司電腦機箱產品外觀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委託之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公司設計電腦機箱產品的外觀,設計內容包括產品的外觀造形、顏色、材質等,並最終提供產品外觀的效果圖檔。
備註:產品的內部結構、材料性質、功能實現等方面,不屬於外觀設計範圍。
二:委託設計費用:
電腦機箱產品外觀設計單價為人民幣 元/款(稅後)。
備註:此報價是乙方稅後所得,如需繳納稅額由甲方承擔,若需乙方承擔稅額,則每款設計費報價為人民幣 元。
三:合作及修改流程:
1:乙方在一段時間內將設計好的圖稿帶至甲方處,雙方在場共同協商挑選,乙方所提供的圖稿只用於當場展示,無論是否選中乙方都須將全部圖稿帶回。在挑選過程中甲方不得以拷貝、拍照、掃描等方式對乙方所帶方案圖稿複製存留,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預乙方帶回圖稿。
2:如甲方選中__款方案,準備製作手板或開模,則甲方需在十日內將該款設計費全款劃入乙方賬戶後,乙方通過電郵將該方案原始圖檔發給甲方,該款方案合作完結。
3:如甲方選中__款設計方案,但需要乙方做修改,則甲方需在十日內將50%報價(即人民幣 元(稅後))劃入乙方賬戶後,乙方可先提供共計兩次修改,每次修改後再帶圖稿至甲方處供甲方挑選。
4:如甲方在上述兩次修改後還需要修改,則甲方需在十日內將剩餘50%尾款(即人民幣 元(稅後))劃入乙方賬戶後,乙方可再繼續提供共計兩次修改。
四:設計方案修改約定:
1:在乙方為甲方提供__款設計方案,且已收到全款後,若甲方還需要對該方案進行修改,乙方應予配合,但每款方案乙方提供的免費修改次數最多不得超過 次,若超過,則之後的每次修改前甲方需先付20%報價(即人民幣 元(稅後))給乙方後,乙方再做修改。
2:在乙方為甲方提供__款設計方案過程中,若因甲方公司名稱或商品變化而變更設計方案,則視其為新方案設計,需重新編號立項後,乙方重新開始設計;
3:在乙方為甲方提供__款設計方案過程中,甲方又提出與該方案所屬性質不同設計要求,或推翻該方案原設計大形與風格,則視其為新設計方案,需重新編號立項後,乙方重新開始設計。
五:設計和修改時間:
1:每次修改計時從甲方劃款到乙方賬戶時間開始;
2:乙方修改一款設計方案最少需要5日時間;
備註: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六:智慧財產權約定: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和署名權;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設計方案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方案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設計方案,該方案智慧財產權仍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決定該方案的處理。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相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方案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方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設計;
2:乙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設計服務。
八:違約責任:
甲方責任:
甲方在未向乙方付清全款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剽竊或抄襲乙方方案並使用。
備註:依據前述智慧財產權約定,甲方在未選中或放棄設計方案及未付清餘款的情況下,乙方仍對該設計方案擁有所有權,故因甲方剽竊或抄襲乙方方案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乙方責任:
一:乙方在為甲方提供設計服務期間,有責任保密該設計方案不得外泄。
二:甲方向乙方付完全款後,乙方有責任保證該設計方案不再外泄或另賣給其他客戶。
備註:因乙方未保證上述兩條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九:雙方聯繫約定:
十:合同終止:
1:甲方認為乙方的設計水平無法滿足要求,可在知會乙方後,終止合同。
2:乙方認為與甲方合作不滿意,可在知會甲方後,終止合同。
3: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時,可在知會對方後,終止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以書面形式補充,如有變動或補充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室內裝潢設計委託合同 篇3
立設計委託合同書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室內裝飾設計工作,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室內裝飾工程地點:
面積合計: 平方米
室內裝飾工程設計項目
乙方接受委託書後,應隨即進行現場勘測,並根據甲方提供資料辦理下列事宜:
提出設計方案圖(平面、立面、透視效果圖)。
編制初步設計文件。
在設計方案確定後,繪製施工圖,並對其所需購置的室內裝飾用品、材料及色樣等提出建議。 編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說明書。
協助甲方招標及簽訂工程承包合同。
與施工單位負責人商討工程中的問題。
供給工程需要的詳圖。
監督指導工程施工。
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乙方提出的設計方案必須經甲方審核,參照甲方意見進行修改,以不違反合同規定為原則,在協商基礎上達到雙方滿意。
四、總設計費人民幣 元。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價的 %計算(其中:設計費 %, 施工監督指導費 %)。
五、設計費付款方式:
1.簽約時,付總設計費的20%;
2. 交初步設計圖時,付總設計費的30%;
3. 交施工設計圖時,付總設計費的40%;
4. 完成時付總設計費的10%。
以上每項款目都應一次付清。
若施工設計圖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設計原因未能進行時,則第3、4項甲方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須出差時,甲方應付出差費。甲方無正當理由而不依約付款時,應支付乙方遲付設計費,按每日付總設計費的千分之一計算滯納金。
六、平面配置及初步設計圖應於簽約後 日交付,全部施工設計圖應於簽訂合同後 日完成(即應於 月 日交圖)。乙方有施延以致影響甲方工程進度時,甲方有權自總設計費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過約定交圖期限 日以上,不能完成時,甲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歸還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況,必須終止設計的進行,應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應付乙方接到通知時已完成部分設計的費用(按《全國室內裝飾設計取費辦法》第五款規定)。
八、乙方為本合同所設計的圖紙保有版權,只供甲方作為本合同書指定地點施工專用,不得轉讓出版或作其他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其他用途,應預先徵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條的情況發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託他人設計。否則乙方憑證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沒收已收的'設計費用,甲方向乙方賠償毀約的費用。
十、本書合同系指委託,如需施工另行簽訂施工委託合同書。
十一、甲方訂立工程施工合同時,應約束承包方(施工方)服從乙方監督指導工程的進行,若承包方與乙方有爭議,應甲方出面協調,若責任在承包方而導致工程停頓時與乙方無關。若施工發生困難,要求更改設計時,乙方應徵得甲方同意,修改設計圖紙,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難和干預施工技術問題。
十二、甲方在初步設計批准後,不得再以設計內容不滿意為由,拒絕付設計費,雙方應以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
十三、本合同書為雙方同意簽訂,雙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對本合同書作其他解釋。本委託合同書中如某一項經雙方協商同意無效時,不得影響其他條款的實施。
十四、雙方就本合同書約定的條款有所爭議時,經雙方同意可請所在地室內裝飾行業主管部門調解,甲、乙雙方均應服從所作的調解,切實執行,調解費用由雙方分擔。
十五、甲、乙雙方任何通知文件應按下列通訊地址為準。
甲方:
乙方:
若通訊地址有變,應以書面通知對方。
十六、甲、乙雙方同意以 經濟法院為仲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及見證經濟律師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託合同書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