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化解方案(精選11篇)
債務化解方案 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市、縣有關會議精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確保農村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市、縣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部署,按照「摸清舊債、嚴控新債、落實責任、分類處置、逐步化解」思路,堅持依法依規、依靠群眾、因村制宜、規範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與加強鄉村治理、發展集體經濟、規範「三資」管理相結合,把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作為治本之策,做到化存量與控增量兩手抓、兩手硬,減負、增能、提效並舉,為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夯實經濟基礎。
二、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全鄉債務清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鄉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務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按照債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物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為單位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對已確認的村級債務,利用「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鎖定債務數額,精準確定化債範圍,精準制定化債方案,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備案。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台賬,鄉級統一管理。對有明確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要制定還款計劃,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准、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於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採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後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採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幹部職工的欠款,採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予以核銷。
(四)落實減免政策。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按照有關政策依法依規給予政策臧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集體欠微稅費形成的債務予以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金融機構應制定優惠政策,對稅改前的村級貸款,相應機構從未主張過債權、且符合《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呆賬核銷條件的,按程序予以核銷;一直主張債權的,可依法予以減息免息。對在村級債務化解過程中發生的特殊情況,報鄉政府一事一議集體研究決策。
(五)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鼓勵村級組織依託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支持村級組織依託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託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建立資產登記制度,全面掌握資產使用情況,有效保障農村集體資產安全;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於償還債務。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已經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的村,集體股收益按一定比例用於償還債務,股份經濟合作社成員可用分紅收益沖抵所欠債務。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休「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範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按照「誰舉債、誰負責」原則,村集體是化解村級債務的責任主體,必須主動想辦法償還債務,不能「新官不理舊賬」。鄉鎮是化解村級債務的實施主體,針對各村債務產生的不同情況,逐項制定債務化解方案,實行「一村一方案」。縣政府設立化解村級債務專項獎補資金,對按時保質完成化債任務的鄉鎮予以獎補。
(九)鼓勵企業「結對幫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國有和民營企業以及其他市場主體與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對幫扶」,支持村集體化解債務。充分調動和發揮「千企幫千村」示範引領作用,幫助村集體把資產、資源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以高質量「輸血」提高集體經濟文「造血」功能。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業務培訓(3月28日-4月10日)
積極開展多層次、全方位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對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的`知曉率、參與率,同時,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重大意義、工作目標、方法措施、工作流程等組織專題培訓。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4月11日-4月15日)
根據全鄉村級債務化解工作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債務化解的目標和時間表,按照時間節點全力推進。
(三)清理核實,鎖定債務(4月16日一6月10日)
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專班對每筆村級債務的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進行清理核實,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情況自查明細表》、《大悟縣村級經營性債務自查明細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幹部簽字上報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四)積極穩妥,化解債務(6月11日-11月30日)
針對每筆村級債務制定化解方案,明確化解責任人、化解時限、化解資金來源,確保化債效果。填寫《大悟縣村級債務化債登記表》,由村主要負責人、駐村幹部簽字上報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五)總結驗收,建章立制(12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化債責任制、舉債責任迫究制等相關制度,指導各村總結階段性的化債成果和經驗,鄉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各村化債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並將驗收情況上報縣化債辦,做好迎接省、市檢查驗收準備。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責任落實。這次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既是省政府今年提出的三項硬伙硬結的工作之一,也是省紀委嚴格跟蹤督辦的事項,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自黨,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和務實高效的作風,紮實做好村級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在堅持現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積極尋求化解村級債務的新思路、新方法,把穩節奏,防止急躁冒進,要制定應急預案,堅決防止因群眾訴求久拖不決、草率處置而激化矛盾,引發群體性的事件或嚴重事件。為積極穩妥推進村級債務的化解,黨委書記親自掛帥,分管負責人錢進同志要專抓此項工作。同時抽調專門力量,組成工作組,由鄉班子成員帶隊,分片包干,責任到人,深入村組幫助開展工作。
(二)嚴格操作程序。為確保這次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數據真實準確,要嚴格按照宣傳動員、培訓骨幹、調查研究、制定方案、清查核實、統計匯總、逐級審核、考核驗收的程序進行。具體工作中要做到「五統一」,即統一政策規定、統一培訓骨幹、統一時限要求、統一表冊格式,統一驗收標準。
(三)嚴格工作紀律。要嚴格按照政策規定,依法依規核實債務,徹底擠干「水分」,堅持消除「人情債」、「糊塗債」,嚴禁弄虛作假,虛報、高報、瞞報債務。這次債務清理核實,以村為單位上報,以鄉鎮為單位匯總。一旦查實有弄虛作假問題,要嚴肅追究責任。
(四)嚴格督查驗收。工作專班要經常性的督導檢查,每個階段結束後,要組織人員進行抽查驗收,確保債務清理核實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對檢查當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明確處理辦法。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結束後,縣級領導小組將組織專班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對達不到驗收標準的村,要重新進行清理化解,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xx〕43號)、《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和財政部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明確主體責任。縣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負總責,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直各部門,組織清理排查,摸清債務家底,紮實做好本部門單位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切實擔負起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防範化解財政風險的主體責任。縣政府成立由政府縣長為組長,政府常務副縣長為副組長,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審計局、縣國資局、縣金融辦、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局鄖西辦事處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財政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當出現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時,縣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應當根據需要轉為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揮風險事件應對工作。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工作需要適時調整成員單位。
(二)明確部門監管責任
縣財政局作為政府性債務歸口管理部門,承擔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債務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負責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分配、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組織提出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組織提出需提交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決策的工作方案和政策建議。
縣發改局負責評估投資計劃和項目,根據債務風險應急需要調整投資計劃,牽頭做好企業債券風險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審計局負責對政府性債務風險事件開展審計,提出加強債務管理和債務風險防控意見。
縣國資局負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督促相關企業做好債務償還和風險防範工作。
縣政府金融辦負責協調地方金融機構配合開展政府性債務風險處置工作。
人行鄖西支行負責開展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牽頭做好區域性金融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維護金融穩定。
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負責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做好風險防控,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處置工作,牽頭做好銀行貸款、信託、非法集資等風險處置工作。
債務行業主管部門是政府性債務應急處置的責任主體,負責定期梳理本行業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督促舉借債務或使用債務資金的有關單位制定本單位的債務風險應急預案;當出現債務風險事件時,落實債務還款資金安排,及時向債務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二、全面落實政府性債務管理政策規定
(一)嚴格執行限額管理政策。債務限額由省人民政府下達,政府債務年末餘額不得突破省人民政府審定下達的限額。
(二)分類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嚴格落實政府債務預算管理要求,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對未按要求納入預算管理的政府債務,不得安排財政性資金償債。各部門各單位要將債務收支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政府債務預算應當全面反映債務「借、用、還」整體情況,並匯總反映政府債務餘額、結構、債務資金安排使用以及償債資金來源等情況。
(三)明確限定舉債資金用途。舉借的政府債務,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和適度歸還存量債務,不得用於支付利息,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不得用於競爭性項目,不得用於樓堂館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投資項目,不得用於提前償還以後年度到期的政府債券、外債、國債以及政府專項借款。
(四)嚴格執行政府擔保規定。除轉貸的外國政府和國際經濟組織貸款外,各部門各單位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其他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不得承諾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的融資承擔償債責任。縣政府可根據自身財力狀況出資設立或參股擔保公司(含各類融資擔保基金公司),構建市場化運作的融資擔保體系,依法依規提供融資擔保服務,政府依法在出資範圍內對擔保公司承擔責任。
(五)建立完善舉債融資機制。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只能通過省人民政府代理發行政府債券舉債,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違規舉債。不得以文件、紀要、領導批示等任何形式,要求或決定融資平台公司等企業為政府舉債或變相為政府舉債。不得以借貸資金出資設立各類投資基金,嚴禁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等方式違法違規變相舉債。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設立政府出資的各類投資基金時,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不得對有限合夥制基金等任何股權投資方式額外附加條款變相舉債,也不得通過違規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和期限等方式變相融資舉債。
三、加強各類融資平台公司融資管理
(一)加快推進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縣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要加快職能轉變,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不得干預融資平台公司的日常運營,加快推動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為市場化運營的國有企業。除國家另有政策規定外,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台公司,應在妥善處置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註銷;對於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台公司,應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並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整合同類業務,轉型為公益性事業領域市場化運作的.國有企業;對於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範的融資平台公司,在剝離其政府融資功能並妥善處置存量債務的基礎上,轉型為一般企業。
(二)分類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存量債務。對融資平台公司屬於政府債務的存量債務,在規定期限內置換為政府債券;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存量或有債務,可按照規定程序報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後轉化為政府債務;融資平台公司新增的企業債務,應當由其統籌自身經營收入等資金妥善償還,縣政府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涉及違法違規提供擔保的,按照《預算法》第九十四條規定,責令改正,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撤職、開除的處分。要依法依規保護金融機構合法權益,嚴禁以處理融資平台公司存量債務和新增債務名義逃廢責任。各部門違規注入融資平台公司的資產,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劃轉收回;屬於以註冊資本形式注入的資產,應當依法承擔補足資本的法律責任;對存量政府債務形成的非經營性資產,應當通過政府債券置換債務收回。
(三)規範融資平台公司舉債融資行為。要進一步規範融資平台公司的舉債融資行為,使其依法合規開展市場化融資,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台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台公司償債資金來源。融資平台公司在境內外舉債融資時,應當健全信息披露機制,向債權人主動書面聲明不承擔政府融資職能,並明確其新增債務不屬於政府債務。縣政府及所屬部門不得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為融資平台公司等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
四、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防控機制
(一)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要全面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政府債務還本付息和經濟財政運行等情況,完善政府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根據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或有債務代償率等指標,及時分析和評估政府債務風險狀況。要強化預算約束,健全管理制度,將政府及所屬部門與其他主體簽署協議承諾用以後年度財政資金支付的事項納入監測範圍。要建立政府性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定期評估本地政府性債務風險情況並作出預警。
(二)做好債務風險防範和化解工作。政府性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部門單位,要制定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明確降低債務率的目標和任務,細化時間表和路線圖,努力降低債務率。當出現償債困難時,要通過控制項目規模、壓縮一般性支出、盤活存量資金、引入社會資本、處置政府存量資產等方式,多渠道籌措償債資金。
(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抓緊制定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當難以自行償還政府債務、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要及時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化解債務風險,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全面清理整改違法違規舉債融資行為。各部門各單位要對照相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全面清理各類違法違規舉債融資擔保行為,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縣財政局要會同縣發改局、縣審計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對違法違規舉債融資問題進行專項檢查,對債務規模大、風險高的部門和單位開展專項督查,提早防範隱性債務風險。
(五)建立聯合監控機制。縣財政局要會縣同縣發改局、人民銀行鄖西支行、十堰銀監分局鄖西辦事處等部門,建立大數據監測平台,完善統計監測機制,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和數據校驗,定期通報監測結果。要建立財政、發改、司法、審計、人民銀行、銀監等部門以及註冊會計師協會、資產評估協會、律師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參加的聯合監管機制,對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融資平台公司、金融機構、法律服務機構等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強跨部門聯合懲戒,形成監管合力。
五、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問效
建立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督查考核機制,將政府性債務管理作為各部門單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日常監管,督促部門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積極化解、有效防範債務風險。要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全面落實債務管理政策、有效控制債務規模、及時化解債務風險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補助;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債務規模長期偏高、化解債務風險不力的部門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和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 篇3
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國務院關於「制止新債、摸清舊債、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步化解」的總體要求及自治區「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部署,從20xx年12月起,用一年時間,完成我市「普九」債務化解工作,即必須於20xx年底前償清全部農村「普九」債務。同時,建立制止發生新的農村義務教育債務的長效機制。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的順利進行,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烏魯木齊市農村「普九」債務化解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開展我市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的清理化解及監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新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軍、楊少英同志兼任。
三、工作責任和原則
根據中央規定,化解農村「普九」債務由省級政府負責統籌規劃,地、州、市級政府負責督促檢查,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實行地方首長負責制,以區(縣)為單位組織開展清理、化解工作。同時,堅持以下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農村「普九」債務都應予以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二)審計鎖定原則。在清理核實基礎上,所有需要償還的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經過嚴格的審計認定後才能償還。
(三)直接償還到債權人原則。農村「普九」債務必須直接認定到債權人,償還資金直接償還到債權人。
四、 債務的`界限
需要化解的農村「普九」債務是指以各區(縣)為單位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的債務。債務用途主要包括教學及輔助用房、學生生活用房、校園維修建設、教學儀器設備購置等與學校建設維護直接相關的支出以及衍生的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合法利息。
五、資金籌集
籌集償債資金是自治區、市、區(縣)各級財政共同的責任。各級財政要從以下渠道籌集償債資金:
(一)統籌安排地方一般預算收入、上級財力性轉移支付資金以及中央財政給予的化解「普九」債務補助資金。
(二)地方徵收的教育費附加經費和人民教育基金年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償債。
(三)教育專項資金。
(四)其他資金。
六、實施步驟
(一)20xx年8月22日前各區(縣)認真清理推進農村「普九」工作到通過自治區「普九」驗收合格期間發生債務的項目、金額及債權人。
(二)20xx年8月28日前審計部門對清理的農村「普九」債務進行審計並出具審計報告。
(三)20xx年8月31日前各區(縣)將經過審計認定的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由政府主要領導簽字後,直接上報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同時,將清理農村「普九」債務報告上報市政府、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備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區(縣)、各部門要加強對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建立領導責任制和部門分工負責制,明確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研究化債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二)嚴肅紀律。在工作中,各區(縣)嚴禁產生新的債務,不得向農民攤派,不得擠占挪用其他必保的專項資金,不得影響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進行。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截留挪用、套取補助資金、造成資金損失及產生新債的行為,除追回補助資金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做好宣傳。各區(縣)、各部門要注意做好化解農村「普九」債務宣傳工作,及時把中央和自治區的政策傳達到基層,使群眾真正理解政策。
(四)建立健全報告制度。一是建立每月報告制度,各區(縣)每個月都要向自治區農村綜合改革辦公室報告本地化債工作的進展、成效和問題等情況。二是建立重大突發事件的即時報告制度。各區(縣)對化債過程中發生的群體性的事件,要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不得瞞報。三是要建立化債信息聯絡員制度,安排專人負責信息上報和聯絡工作。
債務化解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強化我市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範,規範企業舉債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按照常態化、規範化管理要求,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規定,參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相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明確企業債務範圍
根據企業債務的性質及償還責任,企業債務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直接負債。企業向市內外金融機構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借款,負有償還義務的債務。
間接負債。主要指企業發行的各種債券、向市財政及行政企事業單位的借款。
或有負債。企業為市屬國有企業以外的.單位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非國有企業等單位提供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企業負有連帶償債責任的債務。
二、建立規範的企業融資機制
編制年度融資計劃。各企業要根據市委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以及自身發展需要,認真編制舉債融資計劃,計算融資成本,做好風險評估,明確資金用途與方向;要全面反映企業上年年末債務餘額、可用債務資金餘額、當年舉債額度、債務支出用途、需償還的債務本息及償債資金來源等重要信息。
規範融資舉借程序。有融資需求的企業都應制定融資方案,向市國資公司提交融資貸款書面申請,由市國資公司按程序做好審批工作。
制止違規擔保事項。市屬國有企業對外擔保必須向市國資公司提出書面申請,明確擬擔保主體、擔保額度、擔保方式和擔保風險防控以及被擔保單位償債能力等信息,堅決制止違規擔保事項。
制定融資償債計劃。各企業在編制舉債融資計劃的同時,要結合實際,制定詳細的償債計劃。償債計劃應包括貸款單位、貸款總額、貸款年限、貸款利率、償債時限、每次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償債資金來源、責任人等。各企業應建立融資台賬,加強貸款合同管理,合理籌集資金,及時償付到期的債務。
三、建立債務風險動態管控機制
為防範和控制企業債務風險,應建立健全債務風險管控機制,實行動態化管理,確保企業債務風險可控。
加強債務資金使用管理。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融資貸款的用途合理使用債務資金,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強債務資金管理,及時、準確地掌握債務資金使用情況,嚴防債務項目資金被擠占挪用,嚴禁債務資金閒置,不斷降低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建立債務統計報告制度。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要求按月報送本企業債務構成、償還、使用情況報表。各有關主管部門要按月匯總、分析企業債務情況,隨時掌握企業債務規模、債務結構、資金使用和風險狀況,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四、加強融資成本管控
嚴格控制企業融資成本。各企業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融資成本的管控,實行融資機構利率比選制度,進一步降低融資成本,原則上企業融資綜合成本最高不得超過市政府研究決定的貸款利率最新上浮標準。
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引導和鼓勵企業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打好「融資組合拳」,可採取發行債券、動產擔保融資、團體貸款、融資租賃、PPP等多種融資模式,切實改變目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分散融資風險,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融資多元化。
置換較高成本存量債務。要按項目類別、融資渠道、融資成本、還款計劃和方式等,逐項梳理分析已形成的成本較高債務。通過多種方式逐步置換,減輕企業利息負擔,優化企業債務結構。
五、建立債務風險管理機制
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按照客觀、全面、科學的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介休實際的債務風險預警系統,設立並測算債務率、新增債務率、償債率、逾期債務率等風險預警指標,全面反映企業整體償債能力、債務增長速度、當期償債壓力等,為市委、市政府決策及時提供依據。
建立風險應急處置機制。當企業出現償債困難時,債務人要履行償債責任,及時報告債務風險,啟動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通過控制項目規模、處置存量資產、動用償債準備金、債務重組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償還債務。
建立債務考核問責機制。要把企業債務納入企業負責人薪酬考核以及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強化對企業債務的考核、審計和責任追究。要強化舉債責任意識,嚴格執行舉債審批程序和資金使用規定,對脫離實際過度舉債、違法違規舉債或擔保、違規使用債務資金、風險防控不力、不按要求報告債務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等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債務化解方案 篇5
一、加強企業內部限制建設
(一)加強公司治理、機構設置建設
根據內部限制制度的要求,建立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結構,形成監督、制衡的約束機制;建立高效運行的機構設置,保證各機構間的信息暢通、確保各機構高效運行。使公司的重大決策都能通過集體決策進行,並且能得到有效執行,規避決策和執行過程中的風險,強化債務管理事項,完善制度流程,明確各部門及人員的審批權限,加強債務審批流程的管理。
(二)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限制
資金管理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資金一旦出問題便是大問題,籌資不當、資本結構不合理、無效籌資等都可能導致籌資成本過高或是發生債務危機。因此要加強籌資活動的內部限制,建立完善的籌資活動業務流程,提出籌資方案、籌資方案論證、籌資方案審批、安排的編寫與執行、籌資活動的監督、評價和追責、籌資活動的會計限制,從這幾個環節設計科學的籌資內限制度,有效的進行籌資環節的風險防控。
(三)加強擔保業務的審核
擔保業務屬於企業的一項特別規業務,它會使企業面臨肯定風險,形成企業的或有負債,因此對於擔保業務要尤其謹慎。對擔保申請人的整體實力、經營狀況、信用水同等都要細緻調查,資信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必需充分,對每項擔保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批,重大擔保業務要實行集體決策。
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
有條件的公司應當建立全面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合理、科學的預算系統,指導公司的正常運營。一般的大額融資都是用於投資項目,我們要加強對專項投資的預算,事前對投資項目進行詳盡的預算,以預算結果來指導投資行為,只有預算盈利的項目才允許進行籌資,預算不過關的項目不允許籌集資金,儘量降低企業的融資規模,嚴格限制超出預算、預算外項目的新增債務。
三、正視當前的經濟形勢,嚴禁盲目投資,努力降低融資規模
有些國有企業盲目追求經營規模,未經細緻探討便盲目投資,導致許多投資項目經營失敗,這也是引發債務風險的一個主要緣由,對於投資項目要進行詳盡的可行性探討,新增投資要量力而行,謹慎投資,不要因為不合理的投資行為而盲目舉債,努力縮小融資規模,進行去槓桿化,降低財務風險。
四、實行主動措施努力降低融資成本
目前部分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過高,許多國有企業的融資成本超過了6%,融資的高成本也使原來效益就不好的國有企業雪上加霜,所以企業要嚴格限制融資成本,規避高息債務的發生。有些國有企業是集團公司性質,可以利用這一優勢,從集團公司角度進行融資的籌劃,加強「總對總」戰略對接合作等方式,從企業集團的角度統一與銀行談合作,大的企業集團具備更高的談判資本,可以爭取到長期、穩定、低成本的信貸支持。這樣就可以為整個企業集團的下屬企業爭取到更低的融資成本率,也可以為企業爭取到更多的信貸實惠政策,也就可以降低企業的融資成本,企業自身要加強信用等級管理,使企業整體的信用水平得以提升,這樣又可以進一步增加融資實力和議價實力,不斷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輕裝上陣。
五、加快體制改革、激發企業活力
國有企業效率低、效益差主要還是由於與市場脫節、企業活力不夠,歸根結底還是體制問題。國有企業體制、機制問題已成為國有企業發展的重大障礙,國有企業生產運營、市場銷售、人力資源等各方面都沒有完全的市場化,在現在的市場經濟體制下,以需求為導向的經營模式下,國有企業的運營模式顯得格格不入,其市場主體地位未得到確立。因此我們要加大國有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使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遵循市場經濟發展規律,激發企業活力,加快國有企業的戰略重組,通過「四個一批」促進國有企業中的殭屍企業退出,對於那些長期虧損、扭虧無望、資不抵債的投資項目或企業,要加大清理力度,結合國家「出清一批」、「出讓一批」工作,實現「瘦身強體」,削減競爭性不強、效益低下、高負債業務板塊的投資,從根源上清理對外債務,壓縮債務規模。另一方面把國有資本推向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結合「混改一批」和「上市一批」工作,加強企業的資本運作,主動引入戰略投資者,通過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資、政府注資等方式增加權益性融資比重,優化資本結構,提高企業資產的證券化水平,降低債務性融資規模。
六、努力開源節流,提高企業抗風險實力
我們始終在強調國有企業要降本增效,但是許多國有企業對成本問題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的成本長期居高不下。因此我們要加強成本意識,變更國有企業成本管理理念落後的現狀,引進精益製造、精細化管理、作業成本、目標成本等管理理念,從製造成本到期間費用全方位的降低成本費用,助力企業發展。企業成本費用的降低,可以為企業擠出利潤,讓企業有更大的利潤空間去應對債務成本負擔,也在肯定程度上促進了企業債務風險的降低。 打仗還要自身硬,單位經營好壞是關鍵。面臨當前經濟下行、消費疲軟的現狀,我們要實行多種舉措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根據政府提出的'供應側改革,提高供應質量、供應效率,改善產品供應,努力開拓市場、擴大銷售;不斷提升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通過不斷創新增加企業動力、催生企業活力。努力變更企業借新債還舊債的惡性循環,使企業進入良性發展軌道。另一方面還要優化企業的資產,加大對資產的管控力度,加大對不良存貨和應收賬款的清理力度,提高資產周轉率,提升資產的運用效率,盤活存量資產,加快現金流的收回。
七、加強上級單位管控
國有企業上級單位要加強對債務的管控,要求各下級單位建立詳盡的債務管理台賬,對下級各單位的負債狀況定期要求其匯總上報,對大額籌資項目加強管控,通過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機構加大監管力度,監督其籌資前的預算分析是否到位,監控其籌資活動的審批流程是否合規、合法,監管其籌資後資金的運用是否脫離預算等,特殊是對於即將到期的債務要重點關注,關注其是否具備到期償付實力,通過全方位的監管避開債務風險的發生。
八、優化融資結構
許多國有企業對於新型的融資模式應用很少,企業融資模式單一,以我所在的單位為例,資產負債表中只有短期借款有餘額,單位對銀行的借貸只採納短期借款方式,企業應依據業務需求均衡、優化融資期限和融資結構,通過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的合理設置來有效解決「短貸長投」和債務的期限錯配。合理支配籌資安排,以分散大額單筆債務,削減債務的集中還款壓力。企業要依據產業性質、資本結構與償債實力,通過多種渠道、多個品種的融資組合來鞏固資金鍊,科學確定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規模,確保乾脆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適當。單一的融資結構不能有效地規避風險也不利於融資成本的降低,只有設置科學、合理的融資結構才能有效地降低融資成本、規躲債務風險。
在當前的經濟新常態下,我國經濟發展面臨嚴峻的挑戰,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為過我國經濟的平穩運行供應了重要支撐。國有企業更應當加大力度防控債務風險,通過提質增效、瘦身健體、苦練內功來渡過難關、抵擋債務風險,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債務化解方案 篇6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關於堅決打贏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有效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規範政府舉債融資行為防範和化解債務風險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xx〕38號)、《湖北省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和《黃岡市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武穴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全面摸清政府債務底數,準確把握債務性質、分類,摸清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償債能力;政府債務規模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舉債方式規範、期限結構合理、債務風險可控;分類化解債務方案切實可行,債務風險得到緩釋;債務管理各項機制進一步完善,徹底遏制違法違規舉債行為。
總體目標分三步走:一是到20xx年底前,全面摸清存量債務規模,政府舉債融資行為有效規範,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機制基本建立;20xx年7月4日前全面完成債務清理工作;20xx年8月底前,各平台公司、事業單位完成本單位防範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和中長期償債規劃;20xx年9月底前,完成債務專項審計工作;20xx年12月底前,融資平台公司完成轉型工作,建立債務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將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管理工作納入年度黨政領導班子目標考核管理。二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規模合理適度,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有關事業單位債務增量得到有效控制,隱性債務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到20xx年底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政府隱性債務存量逐步化解,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全面建立。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摸清債務底數
1.突出問題。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隱性債務數額較大、底數不實、償債責任不明;債務數據動態監測不到位;政府資產負債情況不清。
2.工作目標。摸清政府債務規模、結構;實現對債務的動態監測和統計分析;準確掌握政府資產負債情況。
3.具體措施。一是進一步摸清債務底數。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礎上,進一步查缺補漏,並逐筆登記債務信息,把債務數據摸底工作做實做細。清理建設項目及土地等可償債資產情況,釐清債務與資產的對應關係。對20xx年1月1日後融資平台舉借的債務組織自查自糾,對存在的問題按政策整改到位。全面清理工作於20xx年7月4日前完成,報市政府審定後報省財政廳。
債務統計具體範圍包括,截至20xx年12月31日,納入財政部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等涉及的以後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以下簡稱「財政支出責任」),武穴市城發集團、武穴市國投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等市級各融資平台公司(以下簡稱「市級各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債務。二是完善統計報告制度。對各類債務增減變化情況,適時動態調整,按季度分類匯總市本級、鎮處數據,做好數據統計分析。編制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全面反映政府資產負債、收入費用、運行成本等情況。三是開展專項審計。市審計局組織對各類債務情況進行專項審計,審計結果向市政府報告。專項審計工作於20xx年9月25日前完成。
(二)穩妥化解存量債務
1.突出問題。償債責任落實不夠;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化解工作規劃不具體,償債資金不落實;債務項目資產管理和償債資金統籌不到位等現象。
2.工作目標。納入債務系統的政府債務按期足額償還,財政支出責任按期履約支付;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存量債務按期足額兌付,3年內明顯下降,中長期債務償還有穩定可預期的資金來源;事業單位債務穩步化解。
3.具體措施。
(1)明確責任主體。市級債務風險防範化解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由分管市領導督辦,具體主管部門和舉借債務的企事業單位負責落實。市級債務風險防控的重點是市級各融資平台公司,每個公司應制定本企業防範化解債務風險的具體工作方案,提出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措施責任清單,明確償債資金來源和時限等。公司要對存量債務按照債務類型、到期時限、項目類型逐項分析,棚戶區改造單個項目收支差異不能過大,整體棚改項目收支平衡。公益性項目債務要重新核算債務對應的項目資產、項目收入、財政撥款、土地收入返還等,確定資債相抵之後的差額,對差額部分提出具體化解措施。融資平台公司制定化解方案時,不能全盤依賴政府,要充分挖掘公司本身的資產、資源,開拓經營領域,提升造血功能,努力在公司內部化解一部分。
(2)分類制定3-5年中長期償債規劃。結合債務償還期限和規模,由各償債主體對政府債務、市級各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事業單位債務分別制定中長期償債規劃,其中,對政府債務明確相關財政支出責任。一是將政府債務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將一般債務收支納入一般公共預算管理,將專項債務收支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中的財政補貼等支出按性質納入相應政府預算管理。建立債務風險應急補償資金,防範政府性債務風險。二是對市級各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債務,釐清負債來源,分類處置公益性負債和經營性負債。對經營性負債,通過統籌經營收入、處置資產收入等途徑籌措償債資金。對公益性負債,通過盤活存量資產、引入社會資本合作、注入經營性資產或特許經營權、政府債務置換等方式逐步化解。市級各融資平台公司應全面梳理資金、資產、資源狀況以及對應的債務餘額並編制償債計劃,分類落實償債資金來源,構建階段性資金流有序償還區間債務的閉環運行機制,提前規劃並妥善化解存量債務。重點是全面摸清武穴城區土地資產、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和土地資產,合理評估存量土地資產價值和新增建設用地未來市場價值,推動土地整理開發、規劃調整和優化、有序供應、有效變現。積極推進市級經營性國有資產的清理整合利用,支持化解存量債務。做好市級各融資平台公司資產資源的重新評估工作,使賬面價值與市場價值相匹配,提高資產價值和償債能力。三是對事業單位債務,主要通過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和項目收入逐步化解。事業單位作為債務償債主體,要制定具體償債計劃。並通過經營收入、項目收入、資產盤活等形式逐步化解債務。
(3)建立債務交接制度。在政府換屆和主要負責人調整時,建立債務審計認定和交接制度,明確劃分離任者和接任者經濟責任範圍。
(三)嚴格控制新增政府債務,堅決遏制新增隱性債務
1.突出問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立項審批不嚴,建設投資超財政承受能力;相關部門還存在超越現階段承受能力謀劃項目的現象,部分鄉鎮靠高負債保增長的衝動沒有得到有效抑制;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為融資平台公司等企業提供擔保;通過融資平台公司、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等方式變相舉債。
2.工作目標。政府公益性項目審批立項科學、嚴格、規範;政府債務餘額不超過省核定的限額,政府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債務率保持在預警線內;新增或有債務嚴格限定在依法擔保的外債之內;隱性債務規模不再增加;PPP、政府購買服務、政府投資基金運作規範。20xx年除依法擔保外債之外的.或有債務基本消化。
3.具體措施。一是嚴格項目審批和投資計劃審核。將已立項審批的政府公益性項目融資統一納入政府債務管理體系。重點審核項目投資是否符合財政承受能力、資金來源是否明確,資本金是否屬於借貸資金,比例是否符合相關政策規定。對沒有預算資金安排和在限額內舉債融資外的項目,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明確預算資金來源或通過違規舉債獲得資金的,一律不得申報和審批。對脫離實際、好高騖遠、過度負債的各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予立項。對沒有經過財政承受能力審查、資源來源審查就給予立項的,一律按照相關追責問責辦法移交紀檢監察部門。對長期未開工的資金趴窩項目、已開工進展緩慢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範項目,及時收回資金或調整投資計劃。二是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實行預算管理。已立項審批的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支出應納入預算管理,由市直部門進行項目申報,財政統籌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券資金及其他資金,按預算編報程序報批。教育、醫療衛生等民生領域支出應合理保障,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盲目提標、互相攀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不得將新建政府公益性項目轉嫁融資平台公司等國有企業融資建設。三是依法舉借政府債務和提供擔保。新增政府債務應在省核定的限額內,通過政府債券方式舉借,並納入預算管理。除依法擔保的外債外,一律不得新增或有債務。嚴禁市直部門和各鎮處政府以任何形式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四是規範PPP項目、棚改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及政府投資基金管理。按照上級關於「每一年度全部PPP項目需要從預算中安排的支出責任,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例應當不超過10%」等規定,優化項目識別,科學規劃布局,加大PPP項目市場運營力度,建立PPP債務「借、用、管、還」責任機制,規範PPP項目建設。建立PPP項目管理庫動態調整機制,對不符合上級規範操作的項目予以清退,對PPP項目全生命周期財政支出責任實行動態監管。在全力爭取國家棚改專項補助資金,積極申報棚改政策性貸款,加快推進重點項目、重點區域的建設與改造的同時,按照中央確定的「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償還」的原則,建立「借、用、管、還」的管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實現棚改項目總體收支平衡,風險可控。嚴格政府購買服務目錄管理、預算管理和績效評價。推進PPP與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公開。從嚴控制政府投資基金設立數量和規模,不在同一領域重複設立基金,對已設立的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最低收益及其他明股實債類基金,清理排查並及時予以糾正。堅決糾正民生等公共服務領域設立的政府投資基金。五是強化金融活動監管。市金融監管部門應督促金融機構遵循審慎授信原則,加強風險識別和防範,落實企業舉債准入條件,審慎評估舉債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金融機構為融資平台公司等企業提供融資時,不得要求或接受市政府及所屬部門以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提供擔保。同時應保護債務人合法權益,不隨意抽貸、斷貸,在不增加債務規模的前提下,適當考慮展期等,支持企業正常運轉。
(四)加快推進融資平台公司轉型
1.突出問題。融資平台公司承擔政府融資職能,存量債務規模較大、性質複雜,償債壓力大、底數不清;發展轉型緩慢,目標定位不清晰;市場化程度低,缺乏可持續發展和自我造血能力。
2.工作目標。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逐步實現融資平台公司向城市綜合運營商轉軌。
3.具體措施。一是制定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工作方案。落實剝離融資平台公司政府融資職能要求,將市級各融資平台公司納入深化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制定轉型發展工作方案。兼有政府融資和公益性項目建設運營職能的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為國有企業;具有相關專業資質、市場競爭力較強、規模較大、管理規範的融資平台公司,轉化為一般企業;主要承擔公益性項目融資功能、沒有實質性經營活動的融資平台公司,在妥善處理存量債務、資產和人員等基礎上依法清理註銷。二是支持推動融資平台公司轉型發展。按照「依託城市資源、盤活存量資產、藉助資本市場、創新融資模式、精幹高效運營」的要求,組建市城發集團。做實做大做強「土地整理開發、城市基礎設施投資與運營、城市資產經營管理、地產置業和資本經營」五大業務,著力培植和壯大目前已初具規模和急需成立的武穴市城投公司、建瓴公司、刊投公司、高新投公司和文旅投公司等五家市屬國有投資公司,加快推進實體化轉型發展,構建「定位更清晰、分工更明確、主業更突出、專業更強大、管理更規範、運營更高效、市場化程度高、投融資能力強」的武穴市城發集團發展新格局。三是完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統籌預算內資金、政府性基金、存量資金和相關專項資金,建立市區市政基礎設施等公益性項目財政直接投入機制。通過增加專項補助,安排項目回購,列支化債資金等方式有效化解已認定的地方政府債務餘額,在地方政府債券分配和置換債券指標等方面予以適度傾斜。加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論證,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運營。鼓勵對已建成的公益性、准公益性資產採取股權轉讓、併購、資產證券化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加快資金回籠。四是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強工作督導督辦。
(五)依法合規拓展融資渠道
1.突出問題。政府債務新增限額空間受限;專項債券額度不能滿足棚戶區改造、污水治理、產業轉型等重點領域融資需求;直接融資比重不高,融資機制不健全。
2.工作目標。積極拓展限額空間;在限額空間內努力爭取政府債券規模,特別是政府專項債券額度及品種;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創新投融資新機制。
3.具體措施。一是爭取政府債券額度和豐富專項債券品種。根據全市污水治理、廁所革命、棚戶區改造、黃黃高鐵等項目計劃,結合實際情況,積極向省爭取政府債券限額。二是拓展承債空間。增收節支,穩步提高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綜合財力,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國有土地出讓收支「宗地核算」工作,準確核實土地收益,調整優化支出科目,增加專項債券承債能力。三是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緊緊抓住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機遇,市政府及所屬部門、各有關企業圍繞工業園區綠色化改造、產業轉型升級、循環經濟、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等重點領域,認真謀劃一批優質項目,積極向國家發改委爭取企業債券發行支持。
(六)完善債務管理工作機制
1.突出問題。債務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不健全;相關部門和單位協同聯動不夠等。
2.工作目標。完善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債務風險應急處置機制,部門聯動機制,強化工作督辦、監督檢查、責任追究。
3.具體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完善市級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工作機制,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切實履行政府債務管理職能,重點加強對可能形成政府債務項目和以後年度財政支出責任事項的管理。二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我市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發生債務風險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按照風險等級,實行分級響應和分類處置。三是加強部門聯動。建立政府辦、財政、審計、發改、教育、衛計、國土、住建、交通、土地儲備中心、金融、人行、銀監等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實現項目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建設管理、土地管理、規劃管理、金融監管與債務管理相結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強工作督辦。對市級有關單位加強工作指導和督查,特別是將債務規模較大,債務風險較高的市級單位作為重點,及時發現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整改落實。五是完善監督制度。市人大或其常委會每年聽取本級政府關於政府債務餘額變動情況、增減內容及涉及債務的主要項目建設情況報告。主動公開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期限、債權人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將政府債務審計作為重要事項納入年度審計工作計劃。將債務的舉借、管理、使用、償還和風險管控情況納入黨政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範圍。六是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債務「借、用、管、還」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格追責。市直單位或部門在發現融資舉債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應以公文形式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包括移送的公函、線索來源及有關證據材料、其它需要移送的材料。
以上重點任務分解情況詳見附件2:《武穴市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重點任務分解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作用,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全市政府債務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市政府是本地區債務風險防範化解責任主體。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全面落實中央、省和黃岡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建設和發展上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成立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攻堅戰指揮部,加強統籌協調,根據省、市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量化、細化、實化、深化。
(二)強化部門擔當。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責、協調推進,確保防範化解債務風險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取得實效。財政部門作為政府債務歸口管理部門,要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做好債務規模控制、政府債券申報與轉貸、債務收支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以及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清理與劃轉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府投資計劃管理和項目審批;住建部門要做實城建項目計劃,確保項目投資與資金來源相匹配;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將融資平台公司債務風險防範化解和轉型發展納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總體安排,提出「一企一策」方案,落實風險防控和債務化解具體措施;規劃及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銜接,科學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為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預留有效土地資源;金融監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監管、正確引導預期,對金融機構違法違規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資、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提供擔保承諾的,依法依規追責問責;審計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政府債務的審計監督,推進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其他相關部門要結合部門職能,認真履行職責,紮實做好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確保各項政策落實到位。
(三)壓實主體責任。全市上下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層層傳導債務風險管控的責任壓力,把責任落到實處。各鎮處、各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舉借、誰償還」的原則,建立起責任鏈條,做到誰的風險誰化解,具體責任要分解落實到本級政府、具體部門和單位。一旦出現債務風險,相應實施責任追究。
(四)強化督查考核。將防範化解風險任務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考核任務,每年組織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結果予以通報,並與評先表彰掛鉤。對推進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任務進展緩慢的單位,予以約談;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追責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 篇7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從辦公室工作實際動身,通過全面排查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制度機制和外部環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點,開展評估風險等級、制定防控措施、規範權力運行、加強監督管理、強化考核追究等手段,著力構建預防超前、制度完善、監督有力、幹部廉潔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體系,創建依法辦事、高效做事、廉潔幹事的環境,最大限度地預防和削減權力運行中不廉潔行為的發生。
二、方法步驟和主要內容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動員部署。剛好召開全辦動員大會,仔細傳達全區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會議精神,進行動員部署,制定下發詳細實施方案,明確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的分工。同時結合周二集中學習等,持續加大有關廉政風險防控的學習力度,使辦全員堅固樹立廉政風險防控的意識和觀念。
(二)成立機構。成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廉防辦」(掛靠在人秘股)負責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各掛靠單位、各股室各負其責,形成內外監控、多方聯動、上下協同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由辦分管領導牽頭抓好分管範圍的廉政風險防控的職權梳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點,同時辦掛靠單位、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結合實際,指定專人負責,做到股室(掛靠單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與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同步推動。
風險等級的評定:根據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風險分為高、中、低三級:(1)高級風險為重點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峻損害後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2)中級風險為須要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峻損害後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的'風險;(3)低級風險為一般關注等級,指發朝氣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風險。
風險等級的管理:廉政風險等級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高級風險由辦主要領導負責,中級風險由辦分管領導負責,低級風險由辦掛靠單位、股室負責人乾脆管理和負責。 辦「廉防辦」將排查出來的風險點和預防措施在肯定範圍內徵求看法並公示。
第三階段:制定防控措施階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開亮權。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公開不夠、權力運行透亮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堅持把有效的內部監督與暢通的外部監督相結合,拓展信息公開範圍。要充分利用網站、公開欄及宣揚欄等陣地,將職權書目、運行過程、運行結果等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監督。辦「廉防辦」要負責將本辦履行職權狀況主動對外公開,重點公開「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熱點問題,做到剛好、主動、全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消退各種潛在的廉政風險。
(二)制度控權。要匯總排查出來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產生的風險點,形成防控措施責任分解抓落實的方案:一方面做好當前各項廉政制度的評估,查找制度有無漏洞,是否隱藏部門利益,建立健全相應的防限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學、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另一方面要結合職權梳理和風險排查,建立健全相應的防限制度,讓每一個風險點都能找到相應的防控措施。要根據明晰職權邊界、規範工作權限的原則,對每個崗位、法定權限制定相應的規範。重要重點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實行定期輪崗溝通。 (三)簡政放權。各掛靠單位、各股室針對排查出來的因市場競爭不充分、行政管制過度而存在的廉政風險,從人、財、物、事管理等簡單滋生腐敗的重要權力崗位入手,構建權力公開透亮運行機制;要接著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審批手續,拓寬網上審批覆蓋面,提高辦事速度,不斷優化政務環境。
第四階段: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檢查考核機制。要建立本辦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檢查考核制度,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上級檢查、社會評議等方式,對風險點及其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評估結果納入本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績效評估考核內容。
(二)預警處置機制。建立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分析、通報和預警制度,由辦「廉防辦」指定專人負責廉政風險信息收集,對收集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有針對性地進行預警處置,對防控措施的落實狀況剛好督導,在肯定範圍內通報預警處置狀況,努力做到「沒有問題早防範,有了問題早發覺,一般問題早訂正,嚴峻問題早查處」,防患於未然。 (三)風險評審機制。邀請辦廉政風險評議監督員或紀檢監察部門,對我辦的防限制度進行審核評估,重點圍繞制度的廉潔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學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衝突等問題,從制度設計環節起先,查找制度在內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動態管理機制。在廉政風險防控實踐過程中,不斷總結閱歷,推動防控機制的科學化和規範化,並結合我辦各項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對新出現的廉政風險要剛好制定和優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風險防控動態修正優化機制,推動源頭治腐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目標,統一思想。辦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股室(下屬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明確目標任務、主要內容、重點步驟,切實把思想統一到區紀委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充分利用各種載體,大力開展宣揚工作,在全辦營造勤廉風險防範的宣揚氛圍。
(二)領導帶頭,細心組織。建立廉政風險防限制度體系,涉及面廣,政策性、專業性性強。辦班子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職責,對分管範圍內防控體系建設工作帶頭抓、親自抓,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訂和落實防控措施,帶頭抓好自身和分管範圍內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確保全面推行,落到實處。
(三)結合實際,務求實效。要立足實際,堅持把建設廉政風險防控體系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與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緊密結合,突出抓好權力清理、風險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點,確保把風險點找全、找准,力求取得實效。
債務化解方案 篇8
為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省化解村級債務的指導意見》的通知(鄂辦發〔20xx〕23號)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印發的《全市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天辦發〔20xx〕1號)相關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20xx年底實現債務清零;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內的村,20xx年底前實現債務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根據前期推進情況確定具體清零時間,最遲不得超過20xx年。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開展《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形成齊抓共管、持續推進的良好局面,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特設立《石家河鎮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第一組長:謝國清
組長:謝紅宜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財管所,余晨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剛兵、梁卓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繫電話: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實。結合年度村級資產清查工作,對全鎮農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監督。(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二)剝離經營性債務。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一步清理甄別經營性債務,逐村建立台賬,鄉鎮統一管理。對有明確償還來源和化解途徑的經營性債務,村級組織制定還款計劃,由鎮化解村級債務辦公室(以下簡稱化債辦)實行動態監管,督促及時還款。對未履行民主程序擅自舉債、形成不良經營性債務的,按照「誰批准、誰負責、誰借錢、誰償還」的原則,落實化債責任,明確償還期限、確保按期化解。(責任單位:鎮化債辦、各村(居))
(三)依法清收債權。在保持穩定的前提下,積極穩妥清收債權用於還債。對農戶稅改前的應繳稅費欠款,可採取先掛賬的辦法,待承受力明顯增強後再作處理。對農戶既有債權又有債務的,可採取對沖方式處理。對存在欠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幹部職工,對惡意欠款拒不償還的對象要採取法律和行政手段限期歸還。對企業欠款,按合同協議據實清收,確有困難的,可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對債務單位撤銷、債務人死亡等原因形成的虛(空)賬債權,依法子以核銷。(責任單位:鎮紀委、鎮司法所、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落實政策減免。對村級公益性事業負債,依法依規給子政策減免和資金支持。對稅改前村集體欠繳稅費形成的債務給予豁免,對村集體拖欠上級有關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形成的債務,確實無力償還的,積極與相關單位協商減免;對因上級項目資金落實不到位、項目配套資金不足產生的村級債務,各村應積極籌措資金化解。金融機構負責落實上級相關優惠政策,對村級呆賬貸款按程序予以核銷。(責任單位:鎮化債辦、鎮財管所、鎮農商行、鎮農業銀行、鎮郵政銀行)
(五)發展集體經濟。積極探索黨組織領導的以實現共同富裕為目標的新型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培育更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讓更多農民深度參與農業產業鏈、價值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鼓勵村級組織依託集體土地、山林、水面、廠房等資源,以入股、租賃等方式,與相關市場主體實現共建共享;要維護集體經濟的發展基礎,一般不宜採取出售資產抵債的`辦法。支持村級組織依託集體經濟組織、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展土地流轉、託管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指導村級組織依法用好村級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開發利用政策,多渠道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所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依法依規用於償還債務。統籌整合各級財政扶持資金,建立村集體經濟發展引導資金制度。加快推動省、市兩級扶持新型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落地見效,發揮示範帶動效應。(責任單位:鎮組織辦、鎮經濟發展辦、鎮鄉村振興辦、鎮財管所、各村(居))
(六)深化產權制度改革。充分利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盤活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清產核資中依法收回的資產、資源,經鎮農村綜合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招標、競價承包,增加集體經濟收入。(責任單位:鎮財管所、鎮經濟發展辦、各村(居))
(七)堅決制止新增債務。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健全監管制度,規範收支行為,從源頭防控新增債務。建立舉債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下決心壓縮非生產性支出,化解債務存量、嚴控債務增量。村級組織抓發展、搞建設,必須量入為出,不得超越自身實力。對違規舉債造成不良債務的,堅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責任單位:鎮紀委、鎮財管所、各村(居))
四、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制定方案(20xx年4月10日前完成)各村(居)要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指定專人進行摸底調查、信息上報等工作。
(二)宣傳培訓,統一思想(20xx年4月11日至20)
鎮、村分別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對化解村級債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村級小廣播、宣傳標語、入戶宣傳等方式加大對村級債務化解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引導力度,促進廣大幹部群眾深刻理解化債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使農民真正理解、廣泛參與、積極配合化債工作,形成全鎮上下思想統一、步調一致的工作氛圍。
(三)摸底調查,分類造冊(20xx年4月2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要結合年度農經統計年報、「全國村級務摸調查管理系統」,村級賬簿等資料對各村集體「三資」和村級債權債務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鎮財管所指導各村(居)按照債權務形成的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分門別類,登記造冊。
(四)公示公告,接受監督(20xx年5月1日至5月7日)各村(居)將清查結果交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在「村級財務流水賬公開欄」和村組微信群上進行公布,接受群眾的監督。
(五)科學分析,精準施策(20xx年5月8日至11月30日)針對摸底調查公示確認的債權債務數據,進行科學分析,精準制定化債的籌款方案,精準確定化債範圍、化債比例、化債方案,按照一村一方案逐步化解村級債務。
(六)考核驗收,實施獎補(20xx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對20xx年各村化債工作進行考核驗收,根據考核驗收情況,實施獎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全鎮化債工作在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鎮化債辦具體組織實施;鎮組織辦負責對各級幹部在化解債務工作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鎮紀委負責對化債中違規舉債、弄虛作假、優親厚友以及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不負責等問題嚴肅查處問責;鎮司法所負責欠款國家公職人員、惡意久款對象依法清收的指導;鎮經濟發展辦負責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特色農產品品牌;鎮財政所負責對化債工作的業務指導。要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和調處工作,各村(居)是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者,承擔直接責任。
(二)強化檢查督導。鎮化債辦及鎮紀委要抽調人員組成督導組。督導組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各村(居)化債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及時向鎮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匯報督導情況。鎮化債辦負責對每個階段的工作進行考察評估,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評估結果及時宣傳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促進全鎮化債工作整體推進。
(三)狠抓工作落實,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將化解村級債務作為各村(居)兩委班子工作實績考核和鄉村振興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納入鄉村基層治理和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確保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債務化解方案 篇9
為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農業農村廳關於貫徹落實全省化解村級債務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及時化解村級債務、制止村級債務增長,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要求
總體要求:以制止發生新的不良債務為首要目標,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債務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按照「控制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消化」原則,將化解村級債務與發展村級經濟、規範財務管理、健全民主監督機制相結合,統一部署,規範操作,遏制債務膨脹勢頭,取得明顯減債效果。
具體目標:20xx年6月底化解村級債務總額100%,實現村級債務全清零。
二、實施步驟
(一)全面清理核實村級債務(20xx年4月底前)。各村要提高認識,抓緊時間,充分應用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力量開展村級債務清理核實工作,對村級組織形成的各類債權和債務進行全面再核實,摸清底數,分類清理。要對村級債務清理結果進行認真審核,逐筆登記造冊,建立債務台賬和債權債務資料庫,鎖定債務數額。根據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或個人。
(二)積極穩妥化解村級債務(20xx年5月底前)。建立村級控債、化債獎懲制度,積極主動化解村級債務。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化解村級債務實施方案,分類化解,優先化解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發展等方面的債務。要把農民、村級幹部、村級工程業主等個人債務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採取切實措施,集成現有政策,整合現有資金,積極化解基礎公益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債務。
(三)總結驗收建章立制(20xx年6—7月)。松柏鎮財政所組織對各村化解村級債務工作和村級財務管理長效機制建設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和總結,檢查結果報松柏鎮政府。
三、推進措施
(一)逐步化解債務。一是優先化解因賬務處理錯誤或不及時形成的債務,採用核減踢債的方式進行,對20xx年已鎖定的歷年稅費尾欠債務、錯賬假債作賬務清零處理;對實質性債務要制定還款計劃,逐年化解。二是抵賬沖債。對經營性債務、工程尾欠、設施維護等其他債務,可採用抵賬沖債的方式進行化解,即加大債權清收沖銷債務;三是及時還債。村集體現有結餘資金的村,在債務核准後及時還債下賬清零。
(二)節約支出化解債務。嚴禁各村新增債務,嚴控村級集體辦公費、報刊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確因征地拆遷、招商引資等需開支的,必須本著簡樸節約的原則,接待限額90.00元/人,超過部分一律不得入賬。
(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集體經濟收入。對村集體缺乏資金現階段無能力還債的村,以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一是整合盤活各類集體資源,清理整頓顯失公平合同,實現保值增值。二是創新產業發展模式,推廣「黨組織+農戶+基地+企業(合作社)「等形式,整合農村產業的生產、銷售、服務等環節。三是除上級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及專業技術要求較強的資金項目外,承建、領辦50萬元以下的村級小型建設項目,不斷拓寬集體經濟增收渠道,在不斷發展扶持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基礎上,穩步有序化解村級債務。
(四)切實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三資」委託代理制,完善財務公開制度,確保村級民主理財制度落到實處。要按照「量入為出、量力而行」原則,做好村級財務年度預決算,及時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對固定資產、資源性資產的處置、拍賣、發包等重大財務事項,必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健全村級財務審計制度,防止出現村級債務前清後欠的問題。穩步推進以股份合作為主要形式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逐步實現經營性債務和基礎公益性債務的有效分離,確保村級組織的正常運轉。
(五)嚴格追究責任。強化村民委員會成員任期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審計結果向全體村民公布。有違法違紀行為的,要依法嚴肅追究。各村要嚴禁沒有資金來源上項目,嚴禁擅自擴大建設規模,嚴禁借群眾要求名義上「政績工程」項目。對違反規定發生的債務,要區別情況,嚴肅處理,對因「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超財力、超標準搞建設形成村級債務的,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大小,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理。同時對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化解村級債務的負責人,按照相關程序予以追責。對作假賬,虛報債務,騙取化債補助資金的單位或以舉債為名從中牟利的村級幹部,責令其將所得款項全部退回,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堅決制止發生新的村級債務。涉及村級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生產開發項目,必須足額安排資金,不得留有缺口,不得要求村級組織安排項目配套資金。不得組織開展要求村級和農民出錢出物的達標升級和檢查評比驗收活動。村委會建立村級債務動態監控機制,實行定期報告制度,每月向財政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債務變化情況和原因,提出控制村級債務的政策建議。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高度重視化解村級債務工作,並將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年底績效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村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村級債務化解方案,明確具體目標,實行項目化管理,細化目標要求,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村委會是做好化解村級債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經管員負責化解村級債務的日常工作。財政所和代賬機構要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監督,完善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理財建設。
(三)嚴格督促檢查。加大督查力度,採取隨機調研、定期督查、半年調度等方式,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問效和過程監督。鎮財政所每半年組織對化解村級債務情況進行一次專項督查,督查結果作為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各村要制定本地村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於20xx年5月底前報鎮財政所備案。
債務化解方案 篇10
根據中央、省、市信訪穩定工作部署文件精神,我局為切實抓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縣房地產領域信訪穩定工作,為即將到來的春節、明年的兩會、新中國成立70周年等一系列節日,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決定在全縣房地產領域開展信訪穩定暨「化積案、控風險、築平安」專項行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二、目標任務
當前正處於社會各類矛盾的高發期、多發期、突發期,重點領域、重點群體的信訪問題還十分突出。特別是涉及到民生問題的房地產領域務必保持清醒的頭腦,切實從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化積案、控風險、築平安」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自即日起利用100天時間大力開展「百日會戰」專項行動。確保「三個不發生」,即不發生進京赴省集體上訪,不發生群體性的事件和極端事件,不發生有影響的媒體負面炒作事件。局各股室負責人要堅定政治信仰,樹牢「四個意識」,打好專項行動攻堅戰,堅決把問題解決在基層、人員穩控在當地,更好地發揮首都政治「護城河」的作用。
具體任務:重點做好我縣房地產領域內建築質量、房屋銷售、網簽合同、市場監管、物業管理、中介機構以及農民工欠薪等信訪穩控工作。
三、組織機構
成立房地產領域風險隱患專項整治「百日會戰」行動領導小組,局長路利軍同志任組長,王貴平、周曉偉同志任副組長,其他有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建管股,負責具體組織、協調、督促工作。領導班子成員實行「一崗雙責」層級管理,各分管領導為所分包股室「百日會戰」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股室負責人為「百日會戰」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四、步驟和措施
「百日會戰」行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排查摸底階段(即日起-1月31日)
全面摸清房地產領域特別是房地產開發、建築市場等進京赴省和到市上訪情況,同時要全面徹底、深入細緻地開展一次信訪隱患大排查,把所有苗頭性、不確定性問題全部納入專項行動範圍,一個不落地建立全面台賬和每日台賬,對排查出的`每一個矛盾糾紛,都要按照層級和職責落實領導幹部包聯責任,逐一確定化解穩控的意見、措施和時限。
(二)集中化解整治階段(2月1日-2月28日)
在化解整治階段,要組織動員一切工作力量,集中一切有效的方法,建立機制,強化措施,牢牢抓住信訪穩定隱患和問題,強力打好攻堅戰。
1、嚴格落實領導包案督訪責任制。針對第一階段摸排的風險隱患,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信訪責任要求,主管領導具體抓、各股室負責人要落實「一崗雙責」主動包案。切實落實五包責任制:包情況掌握、包穩控管理、包教育轉化、包依法處理、包困難解決。堅持問題解決與教育疏導相結合的原則,將矛盾解決在內部,問題化解在基層,人員穩控在本部門。
2、建立接訪約訪下訪機制。認真落實接訪約訪下訪制度,真正做到接一件、辦一件、解一件、穩一件。對來反映問題的群眾要認真接待,詳細了解情況,能解決的及時解決,不能當時處理的,要與反映人約定下次見面時間。做到把問題吸附在局內部,穩控在基層,依法、及時、就地解決,防止造成重複信訪、越級上訪。
3、建立督查問責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全縣房地產領域風險隱患專項工作情況的督查,在全局層面完善此項工作的領導責任體系,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機制,落實到單位和個人。緊緊抓住責任追究這一關鍵環節,對因工作失職,無視群眾正當權益,造成矛盾激化,引發群體性上訪或越級上訪事件,要按照信訪工作責任追究等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部門、主要責任人和包案領導的責任。
(三)自查、迎查階段(3月1日-3月30日)
3月下句,局「百日會戰」領導小組自查「百日會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特別是對第一階段摸排出的問題要自查解決的是否到位、是否徹底,是否會出現重複訪,針對自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確保「化積案、控風險、築平安」工作落到實處,力爭高標準、高質量的打好我縣房地產領域風險隱患專項整治「百日會戰」,為春節和明年的「兩會」及新中國成立70周年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五、有關要求
(一)服從領導,密切協調。局各相關責任股室要自覺服從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積極配合,全力做好全縣信訪突出問題專項行動工作,確保各項工作紮實推進、落地見效。
(二)建立機制,嚴把實效。局各相關股室要建立專項行動定期報告制度,對存在的重點問題要及時向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匯報,督促問題整改到位。要注重總結正反兩方面典型,嚴把專項行動實效關,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三)帶著感情,穩心穩控。熱情對待每一位上訪群眾,對重點上訪人員和不穩定人員,要逐人見面、逐人接待、逐人走訪,主動將聯繫電話告知群眾,建立與群眾直接、經常的聯繫,對執意組織串聯上訪的人員,要依法教育處置,對訴求無理或一時難以解決的事項,要用道德的、政策的、法制的、群眾的力量做好工作。
(四)加強督查,嚴格追責。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要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工作開展積極、治理成效顯著的予以表揚,對工作開展不力、逾期不報數據或瞞報、漏報、偽造數據的進行約談,直至問責。
債務化解方案 篇11
為有效規範化解我鄉村級債務,確保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大力推進鄉村振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20xx年底村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20xx年底前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下的村負債清零,20xx年底前實現負債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村負債清零,負債50萬元以上的村在20xx年後逐年清零,到20xx年底前完成債務全部清零目標。
二、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示原則。堅持「四議兩公開」,接受群眾監督。債務化解必須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審核把關,通過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和徇私舞弊行為發生,避免引發新的矛盾和問題。
(二)穩步推進原則。村級債務形成原因比較複雜,在處置過程中,必須從各村實際出發,堅持因地制宜,先易後難,分類消化,從有條件、易化解的環節入手,先個人後單位,積極穩妥、有序進行,不搞一刀切、簡單化。
(三)依法操作原則。村級債務化解必須遵循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相關的財務制度,規範程序、依規操作,切實維護集體和廣大農民的利益。
(四)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尊重客觀事實,以原始票據、賬簿、表冊和當時的實際情況為基本依據,據實進行清理化解。
三、工作步驟
(―)宣傳培訓
制定方案。結合我鄉實際,制定債務化解實施方案,明確組織領導、責任單位、專班人員、宣傳培訓,債務清理核實的時間、內容、方法、步驟、要求及化解債務的目標、任務、原則和措施等。
政策宣傳。採取各種形式深入學習宣傳清理化解村級債務的基本政策法規和制止新增債務的相關規定,確保債務清理化解工作宣傳到戶。
組織培訓。抽調業務骨幹,組成清理核實工作專班,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細化措施,限期完成,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業務水平。
(二)摸清底數
在原有債權債務台賬基礎上,充分運用審計結果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集體資產清查成果,組織工作專班對「全國村級債務摸底調查管理系統」已鎖定的村級債務進一步清理核實。按照形成時間、金額、利率、原因、用途、期限、經手人、審批人等分門別類,登記造冊,建立債權債務台賬和資料庫,鎖定債權債務數額。
(三)確認債權債務
在全面清理各村債權債務的基礎上,對鎖定的債權債務金額,根據村級債權債務形成的原因,按照「誰舉債,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償還責任,分別由債權人、債務人和村民代表成員簽字確認。
(四)債權債務公布
清查結果經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逐筆核對、審查、確認後,以村組為單位進行公布(內容包括債權債務金額、形成時間、原因、債權債務當事人等),公布期為7天,接受群眾監督,村民無異議的,向鄉上報數據,對債權債務有異議的,要求村重新進行核實。
(五)統計匯總上報
鄉財政所負責各村統計匯總工作,於20xx年6月10日前將清理核實情況和債權債務統計匯總表報經鄉主要領導簽字確認後,上報市財政局審定。
(六)債務審查鎖定
鄉政府牽頭組成工作專班,配合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工作專班,於20xx年6月20日前根據債務清理審定的數據,對全鄉所有村級債務進行審查,形成報告,鎖定數據。
(七)化解債務
以鎖定債務(不含經營性債務)為基數,按照工作目標任務,在20xx年7月1日-期間,分階段進行化解,實現階段清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