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作標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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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作標準合同(精選3篇)

個人合作標準合同篇1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經營北園大街________號,嘉匯環,C座12,13,14層_______________賓館。

第二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比例

一、

1、合伙人__________以嘉匯環,C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做為出資方式,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所占合夥比例__________%。

二、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伙人的房產仍為個人所有,至時返還。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伙人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3、前期投入:項目前期裝修,設備等所需資金,以融資方式解決,月息__________。正常營業後的所有利潤,先返還融資。

4、入伙分紅:每月____日,進行上月經營利潤分配,出上月經營報表。

第五條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二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之其他合伙人,並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4、中途退夥,需賠償裝修,設備等人民幣_________元。

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已的出資,轉讓時其它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2、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後,

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3、內部轉讓,需通告其他合伙人。

4、合伙人,以其入伙資產做為抵押的,需告之其它合伙人。如因抵押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職責。

第六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一、___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處理日常經營收支,及人員任免;

4、只能支配伍千元內的,正常經營開支外的支出,高於伍千元的,需經其它合伙人同意;

二、其他合伙人權利:

1、對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業進行監督;

2、每月____日_______時,定時召開董事會,聽取負責人開展業務狀況的報告;

3、每月____日,可檢查所有合夥帳冊,及經營狀況;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以合伙人身份,參於日常經營管理;

3、禁止以合伙人身份,按排招待及低價售房;

4、禁止以合夥企業的名義,對外開展業務及法律行為;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約定(合夥企業的下例行為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2、改變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項目;

3、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4、轉讓合夥企業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

5、以合夥企業為他人帶給擔保;

6、每年經營利潤達不到總出資的13%時,合伙人可先擇退夥;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4、法院根據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5、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____為中間人(或公證員)參於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分配。

2、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價款參於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份,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給以解決。如協商不成,能夠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所有合伙人簽字時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群眾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各修改的資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作標準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本戰略合作協議由上列各方於鑒於:

1、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公司)是國內領先的___________產品(或服務)供應商。

2、___________集團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公司)銷售磁條卡、智慧卡、智慧卡終端接口產品、校園系統集成、發卡系統及設備、安全認證產品等,向顧客提供該產品最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慧卡解決方案,業務涉及金融、公交、社保、校園、電子政務、高速公路等領域。

3、雙方都擁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銷售通路和客戶資源,雙方產品具有較強的互補性和兼容性。

故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係的規則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雙方希望通過建立密切、長久及融洽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充分發揮各自網絡和業務特點,在業務捆綁、市場營銷、產業推動等多個領域開展強強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促進雙方產品與服務的延伸和發展。

第二條 合作領域

雙方一致同意致力於在以下產品或服務領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

第三條 合作內容

雙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資源和專業技術及經驗為基礎,在前述產品或服務領域的宣傳推廣、產品開發與支持、客戶服務、網絡支持、信息轉接等方面進行廣泛合作,共同開拓市場。

1、雙方認同對方為核心戰略合作夥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開展業務創____市場宣傳合作,共同策劃組織市場營銷活動。

2、雙方同意將對方的公司信息鏈接到自己網站的合作夥伴欄目中,並在一切可能的宣傳渠道,如展會、網站、分支機構、新聞發布會等,加入對對方的產品與服務的宣傳推廣。

3、雙方相互給予產品與服務支持和優惠待遇。某公司向__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__公司所需要的___________產品(或服務)。

4、雙方在現有優勢業務間開展合作,將雙方的產品或服務設計成豐富的捆綁組合,並通過產品或服務的組合或捆綁,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增值服務。對方新開發的產品或服務,雙方均享有優先合作權。

5、雙方在市場營銷中相互支持,實現資源互換。一方接洽的項目需要另一方產品或服務配合時,應優先考慮跟戰略合作夥伴的合作。對各自獲知的招標項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戶推介戰略合作夥伴的產品或服務,並根據客戶需求,以產品或服務的組合或捆綁的方式共同投標,為客戶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務,以實現客戶資源的共享。

6、一方對於從市場或客戶獲知的有關另一方產品或服務的信息予以及時的反饋,互相推進產品或服務的改良。

7、為提升雙方的市場競爭力,雙方開展人才交叉培訓合作。

第四條 溝通渠道

1、為保證雙方合作的暢通以及信息的適時交流,雙方成立協調小組,負責溝通、聯絡等日常事務。

2、對於具體合作項目,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成立項目組,負責具體合作項目的運作。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本戰略合作關係不改變雙方各自的獨立地位和隸屬關係。雙方均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以各自的名義經營並對外承擔責任。

2、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或代理關係。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或處分另一方的權益,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雙方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署協議。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認為並且對外稱其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義對外作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雙方的產品與服務均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雙方均以各自的名義向客戶提供產品或服務,並對各自的產品或服務引起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

1、雙方對各自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技術秘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權與使用權,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導致上述智慧財產權的共享。未經一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認為基於本合作協議而對另一方的智慧財產權享有任何權益。

2、相互協作開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合作。一方獲悉的任何侵犯戰略合作夥伴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應適時告知另一方。

第七條 保密

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任何一方對因在合作期間知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於合作期內以及合作終止後,只要該信息未成為公眾信息,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該商業秘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給

第三方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否則,應賠償由此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作期限

1、雙方致力於建立一個長期的戰略合作關係,在雙方認為已無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時,經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協議。

2、雙方同意終止本合作協議時,仍應繼續履行合作期內簽訂的各項目協議或協議,直至協議或協議履行完結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無自身過錯的情況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盡一切努力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且應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通知對方並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合作期間雙方發生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集團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

1、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七條 後繼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2、本協議式_____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合作標準合同 篇3

(甲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丁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以上四方本著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

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終止。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

1、該合夥項目的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伙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甲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乙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丙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丁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伙人在合夥項目中所占份額為:甲____%,乙____%,丙____%,丁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以下銀行卡上,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__________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任何合伙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然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

新合伙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資的新合伙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合伙人退資後,其他合伙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項目的合伙人。

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六、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各方共同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不聽勸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___________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衝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各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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