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租车提前还车 没退款反被索要62元!出租方:优惠减免条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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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消息,据媒体报道,今年“五一”假期,昆明一位女士通过相关平台方租赁了一辆7座家用车,约定租期为5月1日13时至5月4日19时,订单总价1570元。

然而,行程中因随行驾驶员的亲属突发身体不适,该女士与出租方协商后,于5月2日下午提前还车,却意外遭遇“不退款反补费”的尴尬局面。

车辆归还结算时,出租方工作人员告知该女士,不仅未实际使用的剩余两天租金不予退还,她还需额外支付62元费用。

对此,该女士及家属表示难以接受,称此前在其他平台多次租车,提前还车均能按实际使用时长结算,而此次收费依据藏在平台“提前还车说明”的子条款中,十分隐蔽,且租赁合同内无任何明确约定,全程未被出租方主动提示。

出租方对此作出解释,称该订单为节假日专属优惠订单,累计减免金额超400元,提前还车会导致优惠条件失效,按照80%的退改费标准核算后,需补缴62元差额。

该公司坦言,平日提前还车并无此项费用,节假日设置该规则,是为降低车辆提前归还后的空置损失;

同时也承认,未提前向用户明确告知相关规则,并建议该女士等到期后再确认结束订单,以此规避这笔62元费用。

法律人士指出,节假日期间租车提前还车,出租方收取合理补偿具备一定合理性,但核心收费规则必须以醒目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切实保障其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相关平台方将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收费条款隐匿,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消费者可向监管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租车前务必仔细核对退改政策、收费标准等核心条款,遇到模糊表述及时向出租方和平台确认,避免因条款隐匿、约定不明引发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