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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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开展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为规范我县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深化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通知》(皖机发2431号)文件要求及市食安办的部署,泾县扎实开展了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整顿与规范工作,现将具体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工作任务,严格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整治方案。

二、组织培训。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各自监管对象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就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等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并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加大宣传。

(一)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全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及食安办网站公告。

(二)按要求印制1800份《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张贴到公共场所与居委会、街道及所有的食品安全经营单位。

(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监管实际工作,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发放到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已发放、张贴《致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的一封信》8000份,印发《致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经营户的一封公开信》26份,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发非信用物质名单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226份。

四、加强监管。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冷鲜肉市场监管,对中心城区内4个农贸市场、3个超市、6个冷鲜肉销售网点、1个冷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入场生猪随机开展“瘦肉精”现场快速抽检,共检测生猪尿样120份,检查结果均为阴性;二是是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排查,对全县规模较大的养猪企业开展“瘦肉精”检测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生猪免疫、料药库房及自配料情况,并抽取尿样作现场检测,此次共检查规模养殖场户33户次、采取随机抽检的方法,共检测了生猪502头份。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测的33户次的规模养殖场“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全部呈阴性;三是与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由分管局长带队对我县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查企业生产行为: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大部分是传统糕点,季节性较强,要求企业严禁使用柠檬黄作为添

加剂生产绿豆糕;二查企业生产记录:对企业的原料进货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进行检查;三查食品标签:查看企业的食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GB7718;四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全县22户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添加剂使用承诺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市场巡查频次,摸查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调味料经营户数基本情况,结合市场网格化巡查和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以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为重点加强食品市场巡查频次,根据巡查结果建立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台账,对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限期变更经营范围,未变更前将食品添加剂一律下架处理。截止到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237户次,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对全县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大中型餐饮企业食品调味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未发现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未发现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其他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但发现有10起涉嫌经营超过保持期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泾县食安办

扩展阅读: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总结12.20

绥棱县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依法严厉打击食物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自4月20日绥棱县政府召开“绥棱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4月2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至今,县政府领导和各监管部门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执法,利用八个月的时间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对绥棱县的食品市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使食品市场得到了有效净化,群众的饮食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我县高度重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专项整治工作,国务院电视电话工作会议一部署,就立即行动,把这项工作摆在县政府十分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副县长夏剑影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全县的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宣传动员方案等,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中的职责,还召开了9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听取了各监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调了工作职责与整治目标,要求各监管部门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工作

1、加大舆论宣传机制。各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法》和各自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设板报30多处,悬挂条幅4幅,发放宣传单、公开信5000多份,开展电视讲座12期。食安办印发九部委《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2200张,编发食品安全信息10期,向市里报送信息40条,向省里报送信息1条,5月10日《绥化日报》第二版刊发了题为“绥棱县专项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报道。广播电视宣传部门本着发现、曝光不法经营行为的思想,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明察暗访,派专人跟踪报道,还出动记者38人次,采制与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新闻15条,制作《严查、严打、严管包安全绥棱县多举措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纪实》专题片一部。

2、畅通投诉举报机制。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纠正,认真整改,主动销毁,并召回已售出问题产品。各监管职能部门均按照有关要求,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极大地调动了全员参与的积极性。

3、加强信息报送机制。要求有关部门切实重视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每星期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动态信息,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监督检查、检测情况、重大案件查处以及取得的主要成果;同时要加强典型案件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影响范围较广、危害较大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处理情况,要求及时向县食安办报告。

4、强化跟踪督查督办机制。为了推进专项整顿工作有效开展,县纠风办、食安办、新闻媒体等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放弃节假日和公休日,到各监管部门督办落实,给指标,给任务,强力通报,与监管人员一同深入生产经营业户,进行现场督办,在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下发督办整改通知书5份,提出整改意见17条。

三、加强规范监管,开展清查工作

在这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县各监督执法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严把各个关口,形成监管合力,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重点环节,餐厅、学校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查找问题并责令立即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药监局按照日常监管“十二项内容”,严格清理重点整治,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对387户餐饮企业进行检查,下达责令整改55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33家,立案51起,罚没金额7.1万元,查封扣押货值1.8万元,取缔无证经营3家,电视曝光2家,停业整顿3家。农委对城乡100多家农药经销户和120个蔬菜种植户逐个品种检查,对农贸市场和大小超市进行适时跟踪检查,排查问题农药事件4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收缴高毒农药甲拌磷11箱,问题农药5箱,查处高毒鼠药230袋,封样疑似初级农产品4个,封存疑似问题豆芽2批,并送到省里检验。质监局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37家,对滥用添加剂的2家馒头店、3家小豆腐坊、2家蛋糕店、1家冷面坊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向其他小作坊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78份,收缴不合格产品160公斤,收缴各类非法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50余袋,收缴罚没款1.5万元。商务局、畜牧局联合对县食品公司屠宰点进行24小时轮流驻场检疫,严把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关,坚决杜绝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工商局对652户食品经营业户进行了检查,取缔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14户,下架收缴不合格食品670多公斤、过期啤酒128箱,查扣假冒知名商标的哈尔滨啤酒680箱,取缔无照生产加工油炸花生米的黑加工点1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起,收缴罚没款近2.7万元,并在县垃圾处理厂把收缴的不合格食品全部销毁。

四、完善各项制度,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平台,制定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项目的风险监测。二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主动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打牢管理基础。充分运用名牌培育、重点保护等扶优扶强手段,建立诚信奖励、失信惩处机制。为提升全县食品经营业户整体水平、增强消费者信心,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添加剂监管制度。建立举报线索追查落实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重点跟踪检查制度、完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四是加大联合执法机制。在元旦、春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重大宣传日和全县重大活动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食品安全问题,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五是加强从业人员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培训、事故报告等方面的监管,确保企业在规范框架下运行。

五、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通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通力合作,我县的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部门对食品安全认识不够,重视不高,由于自身素质的原因,经营者普遍存在法律意识不足问题;二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策水平不高,影响执法效果;三是监测设备不足,手段跟不上,监管中无从下手;四是源头治理上仍有难度。

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力度,强化宣传,严格准入,密切配合,严厉执法,高压监管,常年不懈,特别是要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管和整治,千方百计营造全县人民放心满意的食品安全环境。

绥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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